海南省金升投资有限公司位于西站旁的1幢5层楼房产及土地价值评估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海南省金升投资有限公司位于西站旁的1幢5层楼房产及土地价值评估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受委托,通过海南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对海南省金升投资有限公司位于西站旁的1幢5层楼房产及土地价值进行评估,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参选,公告如下:

一、选聘基本信息

1.业务委托方:海南省金升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海南省金升投资有限公司位于西站旁的1幢5层楼房产及土地价值评估

3.企业基本情况:

海南省金升投资有限公司(原海南省汽车制配厂)属国资企业,位于海秀西路2号,始建于1950年,于2021年完成公司制改制,更名为海南省金升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450.76万元,社会信用代码:914*****201******B,法定代表人:吴敏儒,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人数:57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

二、基本要求

(一)参选资格要求

参选机构必须在海南省内注册并且具备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

(二)报价要求

经初步测算,本次资产评估机构报价建议最高不超过3万元(含税),以上报价含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差旅食宿等一切费用。超过最高报价者无效。

(三)支付费用要求

签订评估协议及进场进行评估后,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后,凭发票支付50%;资产评估报告经我司备案后,凭发票支付剩余50%。

(四)工作要求

1.评估目的:对海南省金升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房产(约2100㎡)及土地资产入账价值提供价值参考。

2.评估基准日:以进场时点为评估基准日(或双方协商确定)。

3.评估时间与工作效果:于中选后次日进场,评估机构应派出2名资产评估师在内的评估小组负责本项目。进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分别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一式六份)。

三、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20日下午17:00,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应在此时点前在海南产权交易网E交易专区网上提交参选申请及有关资料并缴纳保证金1000元。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通过E交易系统上传):

(1)填写《参选申请》(见附件)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或备案文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扫描。

2、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报名须缴纳保证金1000元,中选机构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交易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无法签署委托合同或合同解除或任何争议等原因而退还。其他机构缴纳的保证金在系统公布报价后2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参选机构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保证金。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机构后拒绝签署有关业务委托书的;

(5)中选机构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3、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根据中选机构报价的2.5%,由中选机构缴纳,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

4、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参选机构须在2023年6月20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我所对参选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参选机构经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报价结束后,最低价确定为中选机构,次低价确定为候补机构。

(3)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上午9:30。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四、中选办法

采用一次性报价办法确定中选机构,最终中选结果将在海南产权交易网发布。

1、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项目所要求的评估费用),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为候补机构。

2、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以系统提交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中选及候补机构。

3、若只有一家机构参选,如其报价符合规定,则该机构按其报价被确定为中选方。

五、注意事项

1、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3、参选机构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参选机构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5、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业务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协议,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业务委托方的要求。无故放弃者,中选资格自动失效,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由候补机构进行顺位递补为中选机构。

6、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业务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附件:参选申请(中介机构选聘).doc


项目及报名咨询电话:郭先生 ********

委托方电话:廖女士 180*****658



2023年6月16日


标签: 中介机构 楼房 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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