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分行厅堂及业务拓展PAD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分行厅堂及业务拓展PAD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分行厅堂及业务拓展PAD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其他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16日 14:3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16日至2023年06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0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幢2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3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凯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600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大街5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牛惠;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凯186*****600 |
项目概况
分行厅堂及业务拓展PAD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3-472
项目名称:分行厅堂及业务拓展PAD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至 2023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幢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C-JLZB-2023-472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分行厅堂及业务拓展PAD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分行厅堂及业务拓展PAD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分行厅堂及业务拓展PAD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为分行厅堂及业务拓展PAD设备采购(详见技术服务需求);
2.4项目地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甲方指定地点);
2.5供货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7招标控制价:******元。
3.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2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2019年-至今同类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4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
3.5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能力(提供2023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其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无需此要求);
3.6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3.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安全事故;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公告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6日至2023年0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提供“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资料至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06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幢2楼开标室,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5.3有效投标人数量不满足法定开标要求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开标时间和地点6.1开标时间:本项目于2023年07月06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幢2楼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8. 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长春大街500号
联系人及电话:牛惠;043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人及电话:陈凯;186*****6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凯
电 话:186*****6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长春大街500号
联系方式:牛惠;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方式:陈凯186*****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凯
电 话: 18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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