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蕉侗族乡2015年度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第二次招标公告
芭蕉侗族乡2015年度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第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恩施市财政局恩市财采计[2015]4986号计划函要求,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市芭蕉侗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恩施市芭蕉侗族乡2015年度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因第一次公告发布后报名单位不足法定人数开标,现发布二次公告,诚邀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JHYES/BJ/2015/069
二、项目名称:恩施市芭蕉侗族乡2015年度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
三、主要内容: 1、负责将所有服务范围内的垃圾转运至恩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2、负责保洁范围内的垃圾清扫、收集并转运到垃圾桶(池)。3、及时清除芭蕉集镇范围内和恩咸、209国道公路沿线上的横幅、广告及“牛皮癣”。建设地点为:恩施市芭蕉侗族乡境内。
四、项目预算:34.28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竞标报价超过此预算被视为竞标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良好的信誉等,财务状况良好。
2、具有类似服务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七、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时间内按以下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 6000.00元)
(2)交纳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确保竞标保证金在2015年10月15日17时00分前到账并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前凭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回单及竞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恩施市民之家421室开具竞标保证金收据,否则视为无效。
收款单位: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恩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行 号:********0312
九、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于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下午14:30时至16 :30时止(工作时间) 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满足“第五条竞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市民之家四楼中介服务大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十、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十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地点为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17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市芭蕉侗族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89*****6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航空路怡惠苑2单元1103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0718-*******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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