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年车下电源装置、SAB防滑器主机、污物箱、油压减振器四项配件维修业务外包框架协议竞争性谈判三次采购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年车下电源装置、SAB防滑器主机、污物箱、油压减振器四项配件维修业务外包框架协议竞争性谈判三次采购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3-2025年车下电源装置、SAB防滑器主机、污物箱、油压减振器四项配件维修业务外包(框架协议)竞争性谈判(三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3-0213)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3-2025年车下电源装置、SAB防滑器主机、污物箱、油压减振器四项配件维修业务外包(框架协议)(三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

A01:《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TG/CL209-2022)、《铁道客车DC600V电源装置技术条件》(TJ/CL251-2012)、《旅客列车DC600V供电系统》 (GB/T*****-2016)。A02:无。A03:《铁道客车及动车组集便装置》(TB/T3338-2013)、《铁路客车厂修规程》(TG/CL207-2022)、《铁路客车段修规程》(TG/CL208-2022)。A04:无。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A01:《中国铁路总公司机辆部关于印发铁路客车DC600V电源装置检修技术条件的通知》(机辆动客函[2019]12号)。A02:《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铁总运(2014)215号)、《铁路客车防滑器检修技术条件》(机辆函(2018)4号)。A03:《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客车集便装置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运辆客车函[2015]135号)、《铁路客车真空集便器装置检修技术条件的通知》(机辆动客函[2020]40号)。A04:《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客车油压减振器大修技术要求》(运辆客车函[2016]203号)、《CR200J型动力集中动车组检修技术规程(D4修)》(铁机辆〔2023〕8号)。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4.维保条款:

A01:承修方须在长春客整所设立车下电源的整机和板件维修点,故障板卡不能在列车出库前维修完成时,承修方必须提供备用板卡替换,保证车下电源以良好状态出库运用。在长春车辆段下辖的长春、通化、吉林、白城客整所设置车下电源检修人员,保证运用客车在一个入库检修周期内维修完毕,以良好状态出库上线运行。E2、E3检修的客车在规定的检修时间内维修完毕,不得耽误维修进度。影响列车出库及段修任务完成的追究承修方责任,并扣除相应比例的质保金。因承修方维修质量问题影响客车使用、发生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依据国家和国铁集团的有关规定追究中标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A02:因承修方维修质量问题影响客车使用、发生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依据国家和国铁集团的有关规定追究中标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A03:承修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指派维修人员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维修,不得耽误维修修进度。因承修方维修质量问题影响客车使用、发生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依据国家和国铁集团的有关规定追究中标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A04:承修方必须保证6个工作日检修周期,不得擅自增加修时以影响甲方正常使用,为了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承修方须给甲方配备一定数量的油压减振器作为维修周转量。若因承修方超出维修周期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的扣减承修方相应比例的质保金。影响客车使用、发生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依据国家和国铁集团的有关规定追究中标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售后服务及要求:

A01: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承修方负责,承修方接到排故通知后,长春本地应在1小时内、异地在12小时内,指派维修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直至问题解决,并重新计算质保期。出现不良影响的,扣除承修方相应比例的质保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并依据国家和国铁集团的有关规定追究承修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A02:在质保期内由于承修方维修质量问题及次生问题由承修方免费负责重新维修,出现不良影响的,扣除承修方相应比例的质保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并依据国家和国铁集团的有关规定追究承修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A03:正常使用集便装置出现质量问题由承修方负责,承修方接到质保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指派维修人员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维修,不得耽误维修修进度,并重新计算质保期。出现不良影响的扣除承修方相应比例的质保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并依据国家和国铁集团的有关规定追究承修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A04大修合格的油压减振器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时,承修方须在六个工作日内维修完毕或更换合格品,并重新计算质保期。出现不良影响的扣除承修方相应比例的质保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并依据国家和国铁集团的有关规定追究承修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A01-A04:检修后提供检修记录、试验记录、配件更换明细。同时须在维修后的配件上涂打或粘贴相应的检修标记,标记内容包括配件参数、检修日期、检修单位等,其它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长春车辆段萨博防滑器主机故障维修技术规格书

长春车辆段(以下简称甲方)检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1.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25K、25T、25G型客车SWKP AS20O、SWKP AS20C等SWKP型电子防滑器主机的故障维修。

2.应执行的技术标准

2.1《铁路客车防滑器暂行技术条件》(TJ/CL523-2017)。

3.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3.1 《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铁总运(2014)215号)、《铁路客车防滑器检修技术条件》(机辆函(2018)4号)。

4.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报告

4.1乙方提供萨博电子防滑器主机故障处理及更换配件说明。同时须在维修后的配件上涂打或粘贴相应的检修标记,标记内容包括防滑器检修日期、检修单位等。

5.技术要求

5.1甲方负责提供待修萨博电子防滑器主机,乙方负责按照【铁总运(2014)215号】《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及相关技术文件对电子防滑器主机(SAB)进行维修。

5.2乙方负责对维修的萨博电子防滑器主机故障处理及更换配件进行说明。

5.3乙方负责对维修后的萨博电子防滑器主机按照【铁总运(2014)215号】《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及相关技术文件进行试验台测试,测试结果合格并打印试验报告。

5.4乙方须在修竣萨博电子防滑器主机的适当位置涂打厂名及维修日期。

6.维保条款

在质保期内出现由于乙方作业而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次生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修复,积极配合甲方处理相关问题,直至问题解决,并重新计算质保期;质保期内出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因此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7.售后服务及要求

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于维修厂家作业而产生的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次生问题由检修厂家免费负责重新维修。出现不良影响的,长春车辆段可扣除维修厂家相应比例的质保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质保金。

8.质量保证期限及相关约定

质保期为1年。

长春车辆段污物箱焊修技术规格书

长春(以下简称甲方) 检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污物箱焊修。

2.乙方须具备的资质要求

无。

3.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

3.1《铁道客车及动车组集便装置》(TB/T3338-2013)

3.2《铁路客车厂修规程》(TG/CL207-2022)

3.3《铁路客车段修规程》(TG/CL208-2022)

3.4《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客车集便装置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运辆客车函[2015]135号)。

3.5 《铁路客车真空集便器装置检修技术条件的通知》(机辆动客函[2020]40号)。

4.技术要求

4.1 焊接现场应无风,环境温度应高于5℃。

4.2 焊前应先清除表面锈垢。

4.3 焊接引弧时,应防止电弧击伤工件表面,不应在工件的非焊补表面引弧。

4.4 每层焊完清渣后,都应用清渣锤适当敲击焊道周围,以消除焊接应力。

4.5 焊缝不应有裂纹、未焊透、未熔合、气孔和凹坑等焊接缺陷。

4.6 焊缝发现裂纹、未焊透、未熔合时,应将缺陷清除后重新焊补。

4.7焊修后的污物箱应保证密封,其密封性能要求如下:

a)真空式污物箱有效容积400L及其以上时,在真空压力为集便装置的最高工作真空度条件下,保压1h,其真空压力上升值不超过3kPa;

b)真空式污物箱有效容积400L以下时,在真空压力为集便装置的最高工作真空度条件下,保压1h,其真空压力上升值不超过5kPa;

4.8污物箱焊修后如需更新加强骨架、电控箱、接线箱、铆钉、内胆、外包板等配件时,全部需使用不锈钢材质。

4.9修复后的污物箱伴热线、防寒材等配件需全部恢复,如有故障需更新。更新后伴热线对箱体冷态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MΩ,通电后,伴热装置5min内须有明显温升。

5.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储存要求

5.1检修后的产品需在外表面明显位置涂打维修厂家标识。

5.2 运输过程中,污物箱必须固定牢固,防重物压、倒置和雨淋。

5.3 贮存地点应清洁、通风、干燥、无腐蚀性介质。

6.质保要求

质保期为1个A4修周期。

7.质量验收要求

7.1焊修后须进行污物箱密封试验及伴热装置绝缘测试。

7.2符合《铁路客车厂修规程》(TG/CL207-2022)、《铁路客车厂修规程》(TG/CL207-2022)中规定。

8.完工交货时提供的文件及资料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检修记录及密封测试报告。

9.售后服务等有关内容

甲方正常使用集便装置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派员处理并承担质量责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2,A03:

1.投标人性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无。

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给主机厂、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招标配件大修、维修、厂修、段修等业绩,提供近五年内任一年的发票或采购(服务)合同复印件。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谈判采购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供应商提前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因时限原因影响招投标活动。

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是中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时间约6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申请网址及办理流程详见https://ca.*****.cn/certificate/index

文件工本费按包件收取为200元人民币/包,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8:00时起至2023年6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2:1300元、A03:8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9日9时00分,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并上传报价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

5.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长春车辆段

项目立项人:韩琳琳

立项人电话:133*****266

技术咨询人:A01-A02:王彦海;A03:毕圆琦;A04:张金亮。

技术咨询人电话:王彦海182*****817;毕圆琦186*****052;张金亮189*****527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付经理

电话:024-******** 133*****065(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092********

发票联系人:024-********

文件工本费、投标及履约保证金联系人:024-********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2023年06月15


附件1: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备注

1

A02

SAB防滑器主机故障维修

SAB

10

6780

13

框架采购,按照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2

A03

污物箱焊修

各型

3

*****

13

框架采购,按照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A01:承修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长春本地应在1小时内、异地应在12小时内,指派维修人员到达指定地点,运用客车车下电源须在一个入库检修周期内维修完毕,以良好状态出库上线运行;E2、E3检修的客车车下电源须在规定周期内维修完毕。A02:维修周期为10个工作日,交货地点长春车辆段。A03:维修周期为5天,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A04:维修周期为6个工作日,交货地点长春车辆段。

交货条件及状态: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沈阳,长春

标签: 油压减振器 业务外包 车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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