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门面房、传达室及大门工程招标公告
小区门面房、传达室及大门工程招标公告
1、宿豫经济开发区何塘居民委员会的何塘安置小区门面房、传达室及大门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宿迁信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标段划分及工程规模:
门面房3栋、一层框架上部二层砖混,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米
(2)招标内容:土建、安装
(3)工程地点:宿迁市宿豫经济开发区
4、质量标准:合 格
5、工期标准:120天(日历天)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三级及以上资质。
(3)每位投标申请人可对上述二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7、资审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违规使用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手册》;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请申请人于 2007年4月16日至2007年4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00时,下午14:30-17:00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 宿迁市宿豫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9、招标人地址:宿迁市宿豫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陈景润 电话:139*****666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五楼)
联系人:朱松 传真:******* 电话:(0527)*******
要求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07年4月16日至200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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