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服务业务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涉税服务业务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涉税服务业务公开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QHYT-*******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根据业务需要,青海油田分公司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项目需聘请有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提供咨询鉴证服务。2016年1月10日前,分格尔木、敦煌两个现场,完成2015年1-12个月期间,油田公司本部、矿区服务事业部机关及44个二级单位有关业务的基础性审核及汇总整理,并提交鉴证报告初稿,2016年3月31日前出具正式鉴证报告。 青海油田分公司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项目;鉴证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鉴定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保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相关涉税事项审核鉴证质量。b/有3名以上参与过油气田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注册税务师,能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工作。能够同时派出3个以上项目组,约10人的团队。c/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书,依法设立并执业3年以上,内部管理机构健全,具有一定的风险防范能力。d/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的单位需完成在青海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备案。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和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须得到主管青海油田分公司税务机关的认可。e/需承担以后年度税务机关对青海油田分公司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和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检查、稽查的解释。f/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情况的声明。g/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10月17日 18时30分00秒 | |||||||||||||||||||||||||||
招标文件于北京时间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3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青海油田招标管理部116室出售,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收取现金,需将该项费用款以单位名义存入招标管理部指定账户(款项来源注明“2015-6386资料包费”)。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 15时10分00秒 | |||||||||||||||||||||||||||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北京时间2015年11月10日15时10分之前递交到青海油田招标管理部,方式为现场送达,投标人应同时向青海油田招标管理部提交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转账,需以单位名义存入招标管理部指定账户(款项来源注明“2015-6386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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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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