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融通延安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主楼客房、公共区域及会议室窗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融通延安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主楼客房、公共区域及会议室窗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融通延安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主楼客房、公共区域及会议室窗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上海融通延安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主楼客房公共区域及会议室窗帘采购项目(编号:gkzb202*****00060)已具备招标条件,经上海融通延安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窗帘采购 | 窗帘采购 | 1 | 项 |
项目交货期为:自收到供货通知之日起30天。
交货地点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 1111 号。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最高限价:226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过1个酒店业窗帘供货项目成功案例,须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及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订单(如有)及发票或付款凭证(发票须包含本项目采购标的,如发票无法体现采购标的,则需提供与发票相对应的购销清单)等复印件)。
(4)产品主材应具备环保、阻燃、质量和抗静电等四项检测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5)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响应。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产品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3-06-19 18:00:00起至2023-06-28 18:0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进行招标文件购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购买文件)。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 交纳标书费
窗帘采购标书费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4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拔打客服电话400-189-8880联系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7-10 13:30:00(北京时间)。
5.2 递交说明
本项目支持电子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同时供应商需准备纸质投标文件盖章密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平台递交。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3递交注意事项
5.3.1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2 供应商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投标工具端进行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招标人温馨提醒,为避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上发布。
7.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招标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其他补充
1、招标文件获取的补充:线上报名申请和投标人登记的同时,投标人进行线下购买文件,线下购买文件流程(邮件报名)如下:
邮件报名:投标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须将全部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电汇底单凭证及投标人开票信息发送至电子邮件:**********@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方经理,联系电话:173*****466)。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
账号:121*****611020*****009410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的所有报名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查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审核通过”操作,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不再另行邮寄纸质版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递交的补充:
①(A)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0日13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6楼605A会议室3。
(B)平台上传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0日13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递交平台上传版投标文件。
②(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B)逾期送达的平台上传版投标文件,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3、异议处理:联系人:方经理(173*****466),邮箱:**********@qq.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融通延安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 1111 号
联系人: 达小峰
电 话: 136*****121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6楼605A
联系人: 徐经理、方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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