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取信息化综合维护项目供应商采购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取信息化综合维护项目供应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信息化综合维护项目

2. 采购人: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3. 资金来源及金额:本采购项目采用广东省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不超过38.88万元。

4. 服务期限:12个月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

(一)技术及其它要求

1. 服务内容

供应商需提供3名运维人员常驻本院,对法院的信息系统硬件设备、网络设备、机房设备、法庭设备等软硬件进行巡检,确保其能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后能及时解决。

具体工作包括:系统应用方面(不含软件开发技术方面)故障维修;信息化设备硬件故障更换维修;音频设备及线路故障维修;舞台灯硬件故障更换维修;门禁硬件故障更换维修;监控系统及设备硬件故障更换维修;处理网络信息点故;网络配置分配工作;电话线路故障维修;电话调动、线路整改等工作(所有维修费用不含零件、设备、材料等费用)。

2. 运维设备清单

(1)网络信息点情况

网络信息点模块970个(在用网络终端320),电话信息点模块528个(在用电话210台)

(2)信息化硬件设备清单、庭审系统设备清单、服务器设备清单、机房配线间交换机维护清单、网络安全设备情况清单详见附件。

3. 运维响应时限

(1)故障响应时间:

①正常工作日

在接到报障通知后,院内15分钟到达故障现场,院外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如遇到交通堵塞或因工作量过大导致人手暂时不足等情况的客观原因,应与报故障人员协商预约维修时间,并按时到达故障现场。

②双休日

在接到报障通知后,市区1-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郊区与其它地点最多不超过T+1小时(T+1为到达该地点坐车时长,再加上1小时),如遇到交通堵塞或因工作量过大导致人手暂时不足等情况的客观原因,应与报故障人员协商预约维修时间,并按时到达故障现场。

③节假日

在接到报障通知后,市区1-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郊区与其它地点最多不超过T+1小时(T+1为到达该地点坐车时长,再加上1小时),如遇到交通堵塞或因工作量过大导致人手暂时不足等情况的客观原因,应与报故障人员协商预约维修时间,并按时到达故障现场。


(2)解决问题时间:

一般接口类:90%的报障在到场后2小时内解决,10%的报障在到场后3小时内解决。

系统软件应用:到场后4小时内解决。

小型故障:维修人员到达检测现场后,在配件有库存情况下1天内解决故障问题;如配件没有库存,由法院采购相关配件后,需在1天内更换配件,解决故障问题。

大型硬件故障:维修人员到达检测现场后,给予解决方案;如配件在没有库存的情况下,由法院采购相关配件后,需在1天内更换配件,解决故障问题。

保修期内设备:维修人员到场达检测现场后,需在1天内做好检测并联系厂家保修,跟进保修进度。


(二)项目商务要求

1. 中标供应商需提供至少3名法院驻点人员进行每天的日常维护,为期一年,负责维护本项目的日常工作,驻点上班时间与法院工作时间一致,并配备2名替补工程师,在原驻点工作人员不能到岗时替补,或驻点工作人员无法及时完成工作时临时增加驻点工作人员。项目经理人员要求至少具有项目经理或国家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现场驻点人员要求至少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或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证书或具有法院工作相关经验。

2. 中标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驻点人员,如确实需要更换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法院相关人员,取得法院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三)结算方式

具体结算方式:分期付款。

一期:合同经签订生效后,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

二期: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合同金额的22.5%。


四、递交报价文件内容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写上被委托人的联系方式)、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6. 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7. 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8. 提供该项目服务方案;

9. 提供该项目报价材料;

10. 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11. 供应商以往的业绩及用户评价(业绩需提供合同);

12. 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价文件请列明目录及对应页码,文件以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3年6月25日(周日)9 :00时前,逾期送达者将拒收。

递交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237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技术联系人员: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260


六、由本院相关人员统一公开拆封报价文件,由我院事务委员会初定、院党组最终确定本项目供应商。


七、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设备情况附件.xlsx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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