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遗留损毁土地治理项目不见面开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禹州市遗留损毁土地治理项目不见面开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禹州市遗留损毁土地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获得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禹州市遗留损毁土地治理项目》的批复(禹政文[2023]24号)批准实施,项目实施机构为禹州市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或招标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受禹州市投资总公司的委托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取一家本项目投资人,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商参加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禹州市投资总公司;
2、项目名称:禹州市遗留损毁土地治理项目(不见面开标);
3、采购编号:YZCG-DL-C2023047;
4、项目需求: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取一家本项目投资人(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5、本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削坡工程、危岩体清理工程、废渣清理回填工程、场房拆除工程、场地平整工程、覆土工程、土地翻耕、田坎砌筑工程、排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监测工程、标识牌工程。
本项目共涉及12 个乡镇,总治理面积为768.66hm2(合*****.79亩)。治理后,将新增增减挂钩耕地面积350.1hm2(合5251.48 亩),占补平衡耕地面积231.16hm2(合3467.35 亩),共计新增耕地面积为581.26hm2(合8718.82 亩),新增耕地率达到75.62%。(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6、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8 万元;
7、采购限价(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为费率报价,以最终决算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8、资金来源及收益:工程建设资金由投资建设人使用自有资金或对外融资的形式开展项目建设、运营,整理出耕地指标,竣工验收后项目业主按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回购。
9、合同履行年限:15年(含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主管部门的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11、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资建设人资格条件
1、投资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有相应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应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
4、综合能力:投资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融资、技术和管理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被委托人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公司和本人签订的劳务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二)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 http://ggzy.xuchang.gov.cn/)自行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7日上午0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六、响应文件开启
(一)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第一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响应文件开启,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等。
八、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禹州市投资总公司
地址: 禹州市行政北路2号财税大厦19楼
联系人:连宇峰
联系电话:0374-*******
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
监督单位:禹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4-*******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磋商(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将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3.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磋商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规定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磋商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5.1供应商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5.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响应文件开启。
5.4供应商对线上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供应商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6项目远程不见面响应文件开启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线上响应文件开启结果。
6. 评审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磋商)项目,磋商小组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审期间,供应商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并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
注:①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②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
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2)磋商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标签: 遗留损毁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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