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洲上乡滩下熊家至溪西周家通路撤渡工程招标公告

樟树市洲上乡滩下熊家至溪西周家通路撤渡工程招标公告

樟树市洲上乡滩下熊家至溪西周家通路撤渡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树市洲上乡滩下熊家至溪西周家通路撤渡工程已由樟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樟发改字〔2022〕71号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樟树市洲上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樟树市洲上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樟树市洲上乡滩下熊家至溪西周家通路撤渡工程

2.2 建设地点:樟树市境内。

2.3 招标控制价:********.00元

2.4 工程基本情况:樟树市洲上乡,路线起于滩下熊家(接省道S219),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溪西周家(接赣江堤坝公路),桩号为K5+632,路线全长5.632km。公路现状K0+000-K0+920段老路为水泥砼路面,路面宽4.5米,路面破碎严重,且路基填高过低,排水不畅,本次工程设计挖除老路,加宽加高路基,新建路面。其余路段为新线,新建路基路面。

2.5 工期要求:12个月(具体日期以施工合同签订为准,总工期应根据招标人要求适当调整)。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以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最低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及其他人员资格要求见附表一、二、三、四、五、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 00:00:00 至 2023 年 7 月 4日 23:30: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根据需要购买)。

4.3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直接与软件公司联系,咨询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7月 12 日 09: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 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附件宜春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樟树市洲上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 135*****27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东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55*****777

监督部门: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评审依据:

(1) 、审查各投标人营业执照的有效性。

(2) 、审查各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清晰)审查资质证书的有效性。

(3) 、审查各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性。

本项目执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厅颁发的[赣建招(2016) 7 号文],也可以按这个文要求提

供资质证书。

注: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从上表中选择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质要求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

本项目不作要求

注: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从上表中选择确定,且不宜超过 5 项,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近五年《2018年6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签发间为准],承担过公路工程业务(需同时包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交《竣》工报告或经业主认可的项目完工证明,原件扫描自行上传。

评审依据:提供以下有效的企业类似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及查询网址]说明:以上提供的材料中必须要有一处能体现同时包含路基、沥青路面工程的业务的相关施工内容业绩,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注: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从上表中选择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条件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1、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2、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4、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5、最近 3 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6、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

7、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 最近 3 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不予招标人签订合同等不良行为并被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本项目涉 及此类问题的, 以本条要求为准)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 creditchina . gov . 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实行名单的网上截图。

(以上 1~7 项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 8 项投标人需提供网上载图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投标, 取消投标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未提供者不符合要求。

2、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年龄 65 周岁以下。

5、提供本公司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

项目总工

1

1、具备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未提供者不符合要求。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年龄 65 周岁以下。

4、提供本公司提供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它要求)

其 它 要 求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它要求)

其 它 要 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银行 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银行电子保函原件;

4、提供施工员、 质量员有效的岗位证书(安管员提供交通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证书);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管员提供本公司提供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退休或已办理离岗退职或停薪留职手续的(按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办理的时间为准),应与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该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

6、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7、(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计算规则及规定并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自主编制并确定合理的投标报价。中标后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也为合同价。其投标报价不因物价波动而进行价格调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及后果。(2)本项目提供电子版施工图纸,随招标文件下载。(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00元(其中:第 100 章为固定报价,是不可竞争费,投标时不得下浮)。

8、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及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证书、证件及材料,一经发现立即上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9、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一经查实,将上报市扫黑办依法严肃处理;

10、投标申请人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至今若有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百差工地、市场禁入(或其他市场违法行为)记录查询则不符合本项目投标要求。

11、招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中标人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如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2、投标企业拟投入本项目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如有在建工程)开标时应出具有效的变更函,否则投标企业在开标结束后提供变更函的视为变更无效; 特别说明:1、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2、由于国家已逐步对相关证件实行了电子证书,特此约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视同原件。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对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评审。

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设置其它要求,且不得作为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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