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正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莎车县教育局2023年十所幼儿园玩具、图书、电子白板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正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莎车县教育局2023年十所幼儿园玩具、图书、电子白板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莎车县教育局2023年十所幼儿园玩具、图书、电子白板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L-采购【2023】-002
项目名称:莎车县教育局2023年十所幼儿园玩具、图书、电子白板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标项1:*******;标项2:******;标项3:******;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莎车县教育局2023年十所幼儿园玩具、图书、电子白板采购项目(一包)
数量:114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电子白板114套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莎车县教育局2023年十所幼儿园玩具、图书、电子白板采购项目(二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图书*****本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莎车县教育局2023年十所幼儿园玩具、图书、电子白板采购项目(三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玩具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所购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位置验收合格。(具体以甲方签合同为主)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0号规定: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2】
(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半年任意连续四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
(4)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5)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连续四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及投标截止日内无拖欠税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现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
(8)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0)投标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并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标项1、3】
(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半年任意连续四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
(4)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连续四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及投标截止日内无拖欠税收证明;
(5)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现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
(8)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 可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 ” 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 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 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 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 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 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 以 上 操 作 系 统 。 客 户 端 请 至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 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 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 以便开标 时解锁。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 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 供 应 商 对 不 见 面 开 评 标 系 统 的 技 术 操 作 咨 询 , 可 通 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 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 , 网址为: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 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 南, 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 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 (如已加入 1-19 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 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8.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 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 CA 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 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 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9.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 件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与“ 商务及技术文件 ”两部分合并 成一册。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并以 PDF 格式上传至政采云开评标平台(投标文件为正本扫描件)。
10.解密时长为 30 分钟。
11.投标人须提供备份的投标文件,后缀为.bfbs。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教育局(本级)
地 址:莎车县齐乃巴格路2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南城街道火车站社区交通路14号阿克苏市华安商务宾馆2楼208号
联系方式:152*****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甲
电 话:152*****816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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