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质量提升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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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质量提升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质量提升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22]1172号)批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由水利部以《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2022]86号)批准。项目法人为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财政补助,项目公司资本金和项目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质量提升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以下简称“环北广东工程”)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等确定的珠江流域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之一,已列入国家2020—2022年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

工程规模:工程建设任务以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为改善水生态环境创造条件。工程设计引水流量110m?/s,工程等别为I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工程供水范围包括粤西地区的湛江、茂名、阳江、云浮4市。

主要建设内容:工程输水线路总长度490.33km,其中干线总长201.68km,分干线总长288.65km(其中,云浮分干线长25.24km,茂名阳江分干线长94.56km,湛江分干线长168.85km)。共布置48座(段)输水建筑物,其中,泵站5座(取水泵站1座,加压泵站4座);有压隧洞16座,长90.60km;无压隧洞6座,长116.18km;倒虹吸5座,长72.69km;有压管道16段,长210.86km。

工程总投资概算金额为614.56亿元,项目建设期为96个月。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咨询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质量管理规划。本着预防为主的理念和建设中国水利工程实体质量行业标杆的总目标,协助项目法人编制完善本工程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职责。

2、质量管理体制机制设计。协助项目法人构建和完善本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梳理和改进参建市场主体质量管理体系。

3、质量管理体系监测评估。编写工程质量管理行为规范,协助项目法人编制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构建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体系监测评估方案,监测评估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审核(发布)需项目法人确认的质量验评表格(含验收标准)、验收方案等。

4、遴选专家并开展阶段性评估。在全国范围内遴选水利行业专家,组建专家库,为质量体系监测评估提供支撑;结合工程实际进展,运用信息化手段(模拟飞检系统)每季度组织专家开展质量体系监测评估工作,形成监测评估结果报告、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提高。

5、年度质量评估。每年11月对环北广东工程开展1次质量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提出整改及提升意见。质量管理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11项评估指标。质量管理体系:设2项评估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质量督导管理:设3项评估内容,包括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方案管理以及质量管理方法提升;质量过程控制:设3项评估内容,包括勘察设计过程控制、材料设备质量过程控制以及施工质量过程控制;质量管理效果:设3项评估内容,包括质量控制效果、质量标准实现和质量事故处理。

6、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根据监测评估结果,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为目的,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专题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集中培训。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实操培训及对标交流活动。

7、指导工程验收。完善验收工作管理办法,编制验收工作计划,协助项目法人编制各类验收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统一组织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过程中需要项目法人提交验收资料的制备,协助项目法人开展验收工作。

8、其他工作。结合工程质量提升活动开展情况,定期提交宣传影像资料,每半年更新一次;针对质量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提交宣传视频,以及结合创建优质工程的需要,提供培优指导服务。开展日常质量技术服务与指导,包含但不限于配合创质量标准化、质量信息化建设、配合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稽核检查,梳理工程周报月报中存在的问题,参与日常检查和工程会议,帮助各单位快速、有效落实上级文件、整改等要求。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四)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630.00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资质及信用: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建设管理、设计、监理、科研相关业务培训任意一项或多项服务,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

4、投标人不能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2020年~至2022年均不得亏损。

(二)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额200万(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服务业绩。

注:①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包括工程建设管理咨询、工程质量管理咨询、工程管理专业技术服务、工程巡查、质量培训、质量监督、质量巡查等服务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

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附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业绩。

(三)项目总巡检、项目副总巡检:

项目总巡检(可兼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总巡检应具有水利类正高级(含研究员、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从事大型调水工程建设管理(包括建设、监理和施工)的工作业绩;

3、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或岩土工程)资格。

项目副总巡检(可兼项目现场负责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副总巡检具有水利类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从事大型调水工程建设管理(包括建设、监理和施工)的工作业绩;

3、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或岩土工程)资格。

注:①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范围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附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业绩;

②需提供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中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

工程等别

工程

规模

水库总库容/108m?

防洪

治涝

灌溉

供水

发电

保护人口/104

保护农田面积/104

保护区当量经济规模/104

治涝面积/104

灌溉面积/104

供水对象重要性

年引水量/108m?

发电装机容量/MW

大(1)型

≥10

≥150

≥500

≥300

≥200

≥150

特别重要

≥10

≥1200

大(2)型

<10,

≥1.0

<150,

≥50

<500,

≥100

<300,

≥100

<200,

≥60

<150,

≥50

重要

<10,

≥3

<1200,

≥300

注1:水库总库容指水库最高水位以下的静库容;治涝面积指设计治涝面积;灌溉面积指设计灌溉面积;年引水量指供水工程渠首设计年均引(取)水量。

注2:保护区当量经济规模指标仅限于城市保护区;防洪、供水中的多项指标满足1项即可。

注3:按供水对象的重要性确定工程等别时,该工程成为供水对象的主要水源。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7日00:00至6月2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址为:https://www.gdgczb.com)确认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注: 投标人必须于6月26日17:00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注册审核通过,并办理机构数字证书、机构个人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2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09时00分。

1.2开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09时00分。

1.3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4 提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1个)及合同原件(如有)。递交时间为 2023年7月11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11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注:备用U盘及合同原件分别单独密封,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包封上写明“投标文件备用U盘/合同原件”字样(U盘内拷贝投标软件生成的加密及非加密文件、可编辑文件)。(“备用U盘”及合同原件是否递交由投标人自主选择,如不到场视为默认接受开标结果;开标时不予开启“合同原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开启,评完标后退回)。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可以授权代理人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

(三) 提交纸质投标文件4份(将电子签章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后装订成纸质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3年7月11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11日9时00分。

注:

(1)纸质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3部分组成,各部分单独装订成册并独立封装,在包封上写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字样,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A4纸(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如因页数过多,装订困难,可分册装订,但需标明分册编号,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纸质投标文件应编写书脊,书脊上应列明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

(3)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粤采易平台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东盛路5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9-308 2828,手机:186*****652

招标人上级单位: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20-********

招标代理:深圳粤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水库社区东湖二路68号

联系人:郑工

电话:176*****644

邮箱:szyggcjsfwyxgs@163.com

招标人: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粤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 6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质量 咨询服务 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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