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专业设备(第二期)招标公告

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专业设备(第二期)招标公告

福建省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专业设备(第二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节能监察办公室委托,对福建省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专业设备(第二期)采购项目的下述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编号: ****-********

2.招标内容:

合同包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摄像机、照相机等取证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和另册提供的“招标技术需求书”

1批

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内,中标人将全部货物送到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地址为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B座节能大厦)

中标人交货验收合格后,各市县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将会根据福建省节能监察办公室的要求,自行安排前往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领取中标设备

2

热能分析仪器

1批

3

电分析仪器

1批

4

煤质分析设备

1批

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投标人可对上述所有合同包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也可对某一个合同包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但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该函应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在开标当日保持有效)。

3.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

3.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5年 10 月 15 日起至2015年 11 月 6 日截标时间为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登录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 www.fujianbid.com)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直接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直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如:澄清和补充文件等)。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拟参与报名的合同包,采购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报价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相应合同包的竞标。

重要提示:

①请尚未在我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的潜在报价人在本项目竞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好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fujianbid.com,注册咨询电话:****-****************183*****365137*****500 林先生或刘先生,注册资料传真号:****-********,注册咨询QQ: ********88),以免影响自身的竞标活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能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