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村村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北村村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铜山区土地整理中心建设的铜山区柳泉镇北村村土地开发项目已经徐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国土资发【2015】6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徐州同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铜山区柳泉镇;
(2)工程规模: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及道路工程等;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10月;
(5)要求工期:2015年12月31日前竣工;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程施工费:约120万元;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2.1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
5.2.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或投标企业登录“江苏检查网”(网址为www.js.jcy.gov.cn)网上查询打印。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6、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并持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009997;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到上述帐户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以电汇方式全额退还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7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无
8、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8.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至 2015年10月21日。
8.2本工程招标文件现场发售,每个标段叁佰元整。请投标申请人业务员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于2015年10月15日至 2015年10月21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10月23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8.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5日9时30分。
8.4本工程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5日9时30分
9、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采用合格制。
10、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11、其他:
11.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1.21、各投标人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且投标单位自行协调工程所需社会关系,保证工程如期完成。
1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人:徐州市铜山区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城区
联系人:王 浩 电话:****-********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铜山新区同昌西街2楼
联系人:杜雪,朱启晨 电话:****-********
徐州同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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