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物业招标公告
学生公寓物业招标公告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接收委托,就某单位采购学生公寓物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证采购文件的公平、公正,现就投标人的资格、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诚征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学生公寓物业项目
2、拟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公告时间: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22日
4、潜在供应商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10月22日下午5:30前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 形式现场交付或传真形式至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A0446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5、地址: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A0446房间(安阳市文峰路559号安阳市市民之家)
6、联系人:郭朝冉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网址:安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nan.gov.cn/anyang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安阳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anyang.gov.cn/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ayggzy.cn/
7、征询意见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 (须同时满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3. 具备物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业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范围
安阳工学院学生公寓。分别为:校内学生公寓、三里屯学生公寓、十里铺学生公寓。
本次招标采购为“整体托管”,包括:管理、水电、维修(单个、单次、单项工料≤2000元维修项目)、保洁、绿化养护、安全、材料、工人工资、劳保、各类社保金(险)、工伤、意外、各类税费等中标单位服务期间产生的其他各项服务及费用。
二、基本情况
1、建筑面积
校内学生公寓,共七栋。分别为:D-01号楼5488.84㎡、D-02号楼5637㎡、D-03号楼5622㎡、D-04号楼6155㎡、D-05和D-06号楼均为6818㎡余、D-07号楼12804.75㎡。
其中,D-01、D-02、D-03为单元式宿舍楼,独立卫生间;D-04为U型筒子楼,具备独立卫生间与公共卫生间;D-05、D-06为筒子楼,独立卫生间;D-07为L型筒子楼,公共卫生间。
三里屯学生公寓,共九栋。分别为:1-4号楼均为7278.3㎡、5-9号楼均为5976.7㎡。
该公寓各楼均为筒子楼,房间配备独立卫生间,每层设有公共卫生间。
十里铺学生公寓,共六栋楼。分别为:1-3号楼均为5000㎡、4号楼9300㎡、5号楼8500㎡、6号楼8800㎡。该公寓楼面积均不包括一层商业用房面积。
其中,1号楼为筒子楼,公共卫生间;2、3号楼为单元式宿舍楼,独立卫生间;4、5、6号楼为U型筒子楼,公共卫生间。
合计:149940.29㎡
2、占地面积
校内学生公寓约18700㎡;
三里屯学生公寓约33800㎡;
十里铺学生公寓约24642㎡。
合计:77142㎡
注:以上面积内包括宿舍楼、车棚、办公室、门卫、绿化、运动场、消防和仓库等各类配套建筑及设施。
三、要求及内容
总体要求:以创建“安全、文明、温馨、有序、和谐”的生活环境为目标,各项服务工作要达到二级及以上物业服务水平,并结合学校各项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应以下物业服务要求,建立各类制度、预案和措施等。具体如下:
(一)要求
1、人员要求
(1)中标单位要按不少于招标文件定额配备人数的要求来配备工作人员,各岗位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并持有从业健康证,一般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2)中标单位需要针对该项目专门配备项目经理和三个公寓区经理,中标单位若在中标前已经在学校有其他物业服务项目,学生公寓项目经理与已进驻服务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3)项目经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水平,受过物业管理专业培训,具备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楼长,男性年龄原则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高校学生公寓管理经验者优先;专业技术工种人员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
(4)中标单位要依法规范用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自主发放和缴纳聘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等。中标单位要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所属人员的人身安全、财物安全、医疗事故等民事、劳动责任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5)中标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遵守安阳工学院相关管理规定,严禁从业人员监守自盗,杜绝外盗现象发生,严禁与学生发生冲突。不得使用品行不端、有违法犯罪前科、法轮功及其他邪教人员。
(6)中标单位要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和考核,建立人员工作规范、质量管理目标、考核评估制度和奖惩办法。
(7)中标单位员工工作时间要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不串岗,不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完整的值班、交接班记录。(服装由中标单位自行统一提供)
(8)中标单位员工要熟知岗位职责,熟悉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2、建筑物管理
(1)中标单位负责定期做好建筑物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做好水电暖设施设备、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网、用电设施、公用照明、门窗、家具、消防设施设备等公共财产的巡查维护,保证运行正常。
(2)防止并及时制止未经许可的施工及安装等各种对建筑物侵蚀、损害现象的发生,并将情况及时报告甲方,使建筑物各部分处于完好状态。
(3)及时清理学生公寓内及楼体周围未经许可及不规范的张贴物、商业广告、悬挂物。
3、设施、设备管理
(1)中标单位要正确使用、操作各种设施设备,落实设备每日巡视、点检和保养工作,使各项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制定保养维修计划,建立设备维修档案,确保设备管理连续性。协助甲方搞好学校在学生公寓区进行的工程维修、竣工验收及接管工作,清点物品数量,检查施工质量。
4、维修管理
(1)负责宿舍门窗、门锁、床体、楼梯、电器开关、线路、插座、风扇、灯具、洁具等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落水管、给排水设备设施、管道、管件、阀门等的日常维护、疏通清淤及保养工作;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学生宿舍区域病虫害的消毒、消杀等工作。
(2)中标单位要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对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规定,保证设施设备的维护、正常运行。
(3)中标单位要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夜间、节假日专人值班,要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零星维修当日解决,其它维修约时解决,不超过48小时。维修及时率、维修完好率达95%以上。(由采购单位签字确认)
(4)中标单位维修人员必须熟悉公寓的图纸、水电管走向,明确开关位置;保持屋顶落水管及污水管的畅通,天气寒冷时应对各类管道采取有效的抗寒防冻措施。
(5)中标单位负责公寓楼顶栏杆、走廊栏杆和楼梯扶手等五金构件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6)中标单位采购维修材料必须与学校协商沟通,双方协商确定材料供应商。中标单位采购计划须报学校备案,材料须经学校查验签字验收。()
(7)中标单位维修使用的材料应使用与原建筑或设施相同或优于原规格、型号、品牌的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且恢复至原状。
(8)维修所替换下的材料中标单位应妥善保管,每周向公寓中心提交明细,并由公寓中心验收存放。
(9)因住宿学生及其他单位、个人原因故意损坏设施设备的,中标单位要将当事人报甲方备案,经公寓管理部门许可,可以根据损失情况向责任方收取材料费或维修费,并修复恢复至原状。收费办法需报甲方审定并在各公寓楼公示。未经学校同意,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10)设施设备在质保期内的,由质保施工单位承担其质保责任,具体维修事宜由学校组织,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
5、资产管理
(1)中标单位要协助甲方做好该物业内资产清点、交接、登记工作,负责物业内所有资产的日常保管维护、追查损坏责任等管理工作。
(2)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甲方资产管理制度来操作管理。建立更新资产台账,确保资产完好性,完好率达100%,且处于良好使用状态。每月做好资产清点记录,按采购方要求编制、递交资产管理报表。
(3)中标单位要做好毕业生离校退宿手续办理工作,并及时做好毕业生宿舍资产的核查和清赔工作。
(4)中标单位要做好新生卧具的接收、发放工作;新生入学前免费为新生宿舍配备门锁及按人头配齐钥匙,并确保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设备运行正常。
(5)中标单位要按时(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为宿舍配备卫生清理工具,配备标准如下:每个房间(单元式楼以间为单位)扫帚每学期1把、拖把每学期1个,铁簸箕每届1个(专科3年、本科4年、专升本2年),纸篓2年1个;新生宿舍除配备以上物品外,还需配备刷子1个;垃圾袋男生宿舍每天2个,女生宿舍每天2个;发放、领取应当建立记录。(卫生工具要配发到每一个学生宿舍,垃圾袋按月发放)。
(6)卫生工具、垃圾袋的供货单位由学校和中标单位双方协商确定,货品进校需经学校验收。
(7)中标单位负责学校余存卧具的看管,并做好记录。
(8)受托期限内,由于中标单位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学校资产缺损的,中标单位须及时向学校汇报,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9)中标单位不得转让或转租学生公寓房产、家具等所有资产。
(10)合同签定后,双方要对学生公寓设备、设施、物品等资产的数量及工作状态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并签字认可。合同期满后,由学校主管部门对所使用的学校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如有损失,乙方要据实赔偿。
6、学生公寓管理
(1)中标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规定及学校的要求,制定本物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和物业使用人的权益。
(2)如实向学校提供学生宿舍房间及床位、空床位情况,每月向学校提供一次床位信息,报表格式以学校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因数据提供不准确给学校造成的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每年新生入学要配合校方妥善安置新生入住。
(3)未经中心公寓、学院审批,严禁私自调整学生床位;学生退学、休学、毕业离校,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到住宿楼负责楼长处办理退宿手续;楼长须在检查完寝室公共物品和收回所有钥匙后方可到公寓中心签字盖章,如有寝室公共物品遗失或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4)中标单位要做好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开通24小时服务电话,按学校要求安排假期留校学生住宿。
(5)中标单位工作人员不准携带家属、子女及外人进出公寓或在值班室留宿。
(6)若因学校政策调整致使中标单位中途服务内容及服务场所发生变化,由双方协商解决。
7、治安管理
(1)中标单位要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封闭式管理和24小时值班,大门均需要24小时保安值勤。其他门和通道按学校规定定时开放值班。做好公寓内安全巡查。做好值班记录。
(2)除正常值班人员以外,中标单位每天夜间须安排楼长等管理人员轮流值班,做好突发应急事件处理工作。
(3)公寓内无刑事案件、盗窃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中标单位要加强门卫管理,楼管值班地点要安排在进出通道醒目位置,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公寓,不得允许男女生互访,公寓内不得留宿外人。
(5)所有非本楼居住人员进入公寓需经中心公寓同意方可进入(持中心公寓颁发的准入许可证件),并严格登记手续。
(6)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学生公寓作息时间,按时开、关门;严格登记学生晚归、违纪情况,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学院;热情接待学生和来访者,不得与学生发生争吵。
(7)钥匙管理规范,借用、归还登记手续完备,不外借;学校一次性配齐学生宿舍锁具及钥匙,期间丢失或损坏的由中标单位承担。
(8)不得允许学生以及外来人员在宿舍内从事经商活动。
(9)中标单位要做到专职保安人员熟悉楼内安全防范基本情况,检查公寓公共区域和学生宿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维护生活区内公共秩序,防止治安案件发生,发现安全隐患进行排除,消除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10)中标单位要认真做好大件出入物品严格询问、登记备案工作,确保学生宿舍内资产和学生个人财务的安全。
(11)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到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造成入住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因撬门、撬锁、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公寓内物品失盗所造成的损失,中标单位要全额赔偿。
(12)合同期间,中标单位应按《安阳工学院安全应急预案》和《安阳工学院学生公寓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现刑事、治安等突发事件时,要做好应急处理,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处)并保护好现场,协助学校和公安部门开展对案件的调查。
(13)中标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监控、红外线等安全防护设备检查、维护;安排专人在公寓集中监控室24小时值班,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并做好值班记录。
8、消防管理
(1)中标单位要全面做好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无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2)中标单位要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视、检查制度,要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中标单位物业在岗人员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熟悉楼内消防通道分布。
(5)中标单位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行为及安全隐患要立即制止并整改。
(6)中标单位要做好楼内动电、火作业监管工作。
(7)根据楼宇特点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对物业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教育。
(8)中标单位要定期举办消防演练和积极配合学校举办的消防演习。
9、安全卫生管理
(1)协助学校学生管理部门了解学生在学生公寓内的表现情况,按照学校各项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2)每周对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安全隐患检查、整治。每周对全部宿舍检查1次以上,每周对寝室内务卫生检查打分1次以上,重点对使用电热毯、电热杯、电熨斗、热得快、电吹风等违章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悬挂床帏等安全隐患检查治理;
(3)有效制止学生在公寓内吸烟、酗酒;
(4)对宿舍环境卫生较差的宿舍做好教育工作,并帮助整改。
(5)卫生成绩每周向学生公布一次,每周周一下午5点前将上周卫生成绩汇总、晚归不归统计、辅导员值班情况、违章电器统计等按学院、按宿舍报给中心公寓。
(6)因中标单位检查、维护不到位引发的安全事故(火灾、实施损坏造成的伤害等)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10、清洁管理
(1)负责学生公寓楼内、外以及楼宇外围(外墙水泥硬化地面以内的保洁)的公共区域,包括护栏,扶手,宣传栏,地面,门面,窗户,灯罩,应急灯,各种标志牌,内、外墙体等场所、盥洗间、卫生间的卫生保洁以及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
(2)负责将学生公寓产生垃圾运到学校垃圾清运场,做到日产日清,地面不得有留存垃圾;迎新生、送毕业生、学期开学初等高峰时期加大运力,及时清除;做好垃圾车日常维护、清洗工作,保持外观清洁。
(3)中标单位要做好新生入住、毕业生离校、学生搬迁、宿舍家具调整时的清洁卫生、检查维修等管理服务工作。
(4)中标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防治和监控工作,定期使用消毒液对全部宿舍内、外进行药物消毒。
(5)中标单位要做好雨水、各类污水和沉淀池、化粪池等管网设施的检查与清淤工作,确保排水通畅。
注:每学期结束前必须集中清理一遍。
11、节能管理
中标单位要建立用水、用电管理制度,做好节水、节电、环保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12、服务工作
中标单位要为学校、住宿学生提供各类服务。包括问询、报刊订阅、引导、秩序维护以及搬运、辅助等劳务性工作,并做好物业内临时性、突发性的服务。
13、资料、物品管理
(1)中标单位要认真做好建筑和设备有关资料、物品的管理工作,包括接收的竣工图纸及资料、设备操作运行资料、设备钥匙、专用工具、房间钥匙等。
(2)负责楼内住宿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并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如有变动及时更新。
(3)全部完整地保存好各项工作资料,在一个合同周期结束时移交甲方。
14、报修工作
中标单位负责及时报修由学校承担的公寓楼体渗漏维修、墙壁整楼粉刷项目以及其他大型维修项目,配合学校做好相关维修方案编制工作。因数据不完整、不准确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15、文化育人
(1)投入必要的专项经费开展丰富多彩的宿舍文化活动,提升服务品质,打造宿舍文化育人的新阵地。
(2)配合学校指导、支持学生自律委员会和公寓内学生组织的工作,共同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创建文化氛围深厚的育人环境,为入住学生搭建成长、成才、成功的平台和阵地。
16、其它管理工作
(1)中标单位要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保质做好学校下达的任何临时任务。
(2)中标单位要无条件配合学校办理学生入住、调整与退宿等手续。
(3)中标单位要开展个性化的便民生活服务(配备打气筒、针线包、雨伞等便民服务工具,设立信息发布栏、留言板、天气预报信息栏等),满足学生的需求。具体格式要求须与学校协商确定。
(4)中标单位学生公寓安保人员的业务工作须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
(5)中标单位要协助加强楼外安全检查巡查。
17、具有履行相应物业服务的良好履历。
18、法律政策和合同规定的其它物业管理工作。
19、中标单位服务期间购置配备的各类器材、设备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0、凡违背上述事项或者执行不力,学校有权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配以罚款等措施予以管理,罚款直接从物业费中扣除。
(二)其他
1、公寓内所有水、电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须按公寓住宿人数,每月无偿向学生提供4度/人用电,以房间为单位,按时供给。超出部分由中标单位按安阳市居民用电价格向学生收取费用(即:0.56元/度,随政府定价调整)。公寓内学生生活用水,中标单位无偿提供。外接用水、电户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收取,运行中产生的损耗和纠纷,学校概不负责。
2、学生宿舍内及楼内公用区域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3、学生宿舍内及楼内的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维修。
4、学生公寓楼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宇周围的保洁、学生公寓垃圾清运工作(以学校校划定范围为准)。
5、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安全管理及学生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
6、学生宿舍内及公共区域房屋、门窗、家具、水电系统等设施的维护、维修。
7、按学校规定做好每年新生床上用品的接收、看管及分发工作。
8、学生宿舍卫生用品、日常维修材料的采购、配发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公寓内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10、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楼宇四周及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11、公寓社区文化建设。
12、积极配合各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建立与各学院的定期沟通平台,接受学院及主管部门的监督。
13、支持学生自律会和公寓内学生组织的工作,定期听取学生意见,引导学生参与公寓管理,增加与学生的交流与沟通。
14、按学校要求做好其它工作。
四、学生公寓需要配备的人员工种及岗位数:
固定人员:宿管员(含楼长)≥69人;保洁员≥54人;维修员≥9人;保安≥27人;项目管理人员及其它自设岗位人员投标方自行设置,但须保证服务质量。所聘请人员的基本情况(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籍贯、学历、岗位资质证书、健康状况等)要提前书面告知学校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并按学校相关部门要求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及其他各项工作。
五、中标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单位有权按委托方提出的标准、要求自行选聘公寓的各类管理人员(所聘工作人员必须经过规范化、系统化的专业知识培训并在管理过程中进行应用)。经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民事责任。
2、中标单位应自觉履行所作承诺和所确定的管理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依据学校及其他相关的学生工作制度与条例,实施服务、管理、育人一体化全方位管理。在管理过程中,中标单位必须根据甲方管理工作模式、手段、方法更新的需要,及时有效的调整其工作,以满足科学管理的要求。
3、中标单位应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依据合同接受学校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对学校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中标单位独立解决运作过程中的劳动用工等一切地方干扰,并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受托管理期满,如中标单位不再续管,必须完好归还学校所提供的一切设施、设备。
6、中标单位不得将宿舍及其内所有设备、设施进行出租、转租或利用其进行其他营利活动,也不得转让给第三方管理。
7、为实现安全平稳过渡,中标单位应首次无条件录用原物业招聘的全部临时人员,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个人提出申请辞职者或特殊个案除外)。如因物业公司辞退或解聘招聘人员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再录用人员原则上录用男性年龄在55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岁以下(女生宿舍不得使用男员工保洁及值班)。
8、中标单位工作人员与学生沟通或交流存在问题时,应立即通知学校有关人员到现场处理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学生发生语言及肢体冲突,否则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9、中标单位应按照学校要求解聘或更换其招聘的不合格员工。
10、未经学校同意,中标单位不得接受任何媒体及单位采访、来访及播发稿件。
11、中标单位应尊重学校对公寓主体结构及主要设施进行自主维修和自主选择维修单位的权利。
12、寒暑假及节假日期间中标单位应根据学校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13、未经学校许可,中标单位不得在学生公寓内进行各类营销、展示、宣传活动,不得加装、改装任何设施。
14、中标单位根据学校管理要求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实施细则(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公寓安全、维护维修、卫生清洁、水电管理、公寓文化、住宿管理、应急方案、处罚细则等)。
15、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
16、中标单位承担的服务及管理项目,所需工具、设施、设备、材料等费用、办公联络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合同期间内不得任何理由停止服务。
17、中标单位应按学校要求配齐、配足学生宿舍内的卫生工具及其它用品。
18、学校为中标单位在公寓内提供办公场所。中标单位所雇用人员食宿自行解决。
19、合同服务期间,如遇学校政策性调整导致服务区域发生变化的,合同剩余期内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
20、中标单位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非学生住宿用房,甲方办公场所的办公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1、未经学校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2、合同期间,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停止服务,单方面中止合同的,需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
六、服务期限
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限2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七、违约责任
1、在委托管理期间,如因中标单位出现明显违纪违法行为,或者因公司管理不善可能导致校园重大不稳定,再或者因中标单位协调不当,造成与周边村庄、单位、人员产生较大矛盾,影响到学生公寓正常秩序和学校利益的,学校有权单方面立刻终止合同、冻结物业费用,并直接接管或委托其他物业服务单位工作至合同期满,期中产生的费用及给学校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全额承担,如冻结的物业费用足以补偿上述费用与损失,则直接由学校从物业费中扣除;如有不足部分,中标单位须另外补足。
2、在委托管理期间,如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在宿舍内发生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事件而不采取适当措施的,中标单位负有相应管理责任。学校有权收取中标单位一定的违约金。
3、在委托管理期间,如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发生治安、治保、消防等重大责任事故,除直接责任人承担民事、刑事责任或相应的经济赔偿外,中标单位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4、在委托管理期间,如因中标单位未遵循学校管理工作程序要求,造成管理工作责任事故者,则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对其予以违约经济处罚,造成重大责任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追究刑事和经济责任。
八、付款方式
学校根据中标价,以月为单位,每半年支付一次物业费。即:半年服务结束,经学校验收并清算结束后,扣除各类费用(学校代缴部分水电费、物业违约扣款等)。
安阳工学院物业托管评标办法
满分100分:价格部分20分,商务标部分40分,技术标部分40分。
(一)价格部分(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其中,人员费用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加各项社会保险金等,包括物业服务期间本市最低工资上调)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二)商务标部分( 35分)
1、执业资格(4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具有物业企业经理证书、并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且在有效期内有复核检验记录者,其学历为专科的得2分,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的得4分,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投标文件中附项目经理的“物业企业经理证”、“ 物业师资格证”、学历证,本人劳务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2、企业诚信评价(3分)
投标人信用等级评为AAA级得2分,AA级信用等级的得1分。以第三方评定机构核发信用等级证书为准,没有不得分,不重复计算;获得市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投标文件附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3、三体系认证(3分)
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每通过一项得1分,最多3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投标文件附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4、企业荣誉(9分)
①投标人近期(2012年)以来,获得国家级物业管理行业荣誉的得5分;获得省级物业管理行业荣誉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只限于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同级别只计取一次,不累计计分。本项最高得分为7分。(投标文件中附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②投标人近期(2012年)以来,所管理服务的项目未发生过业主投诉事件,即零投诉者,得2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2分。(投标文件附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5、业绩(16分)
①投标人近期(2012年)以来,从事过高校学生公寓物业服务项目,有高校学生公寓物业服务经验者,得2分,没有不得分。以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服务合同为准。本项最高得分为2分。(投标文件附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②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2年)以来高校物业项目或公共场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含居民小区)。单项年合同金额大于200万元小于300万元,得2分;单项年合同金额大于300万元小于400万元,得3分;单项年合同金额大于400万元小于600万元,得5分;单项年合同金额大于600万元,得7分。同级别最多计取二次。本项最高得分为14分。以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服务合同为准。(投标文件附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三)技术标部分 ( 35分)
1、人员安排(23分)
①投标单位须提供本年度用工正式劳务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医疗等保险金。符合要求的每1人得0.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投标文件中附劳务合同及政府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金证明材料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②拟派驻该项目内各公寓负责人须持有相应物业服务证书和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同时具备二证以上的,学历为大专的得2分,学历为本科的的3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9分。
③拟派驻的高低压电工、空调管道等设备技术人员须持有国家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有效操作证等,每项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投标文件中附高低压电工、空调、管道等设备技术人员的操作证复印件、劳务合同及单位为其本人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材料等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④拟派驻绿化技术人员须持有效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每证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投标文件中附职业资格证、劳务合同及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2、方案(6分)
①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服务承诺及违约处罚细则;设施、设备维护养护、公寓文化活动及“送老迎新”等计划与实施方案;各工种人员分配及公共区域清洁计划与实施细则;绿化养护管养浇水、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计划。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方案完整性进行评判,分值0-3分。未提供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②根据勘察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学校意见,承诺进驻后完善公寓硬件设施及公共设施维修和完善绿化覆盖,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方案进行评判,分值0-3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3、企业财务及综合实力评价(6分)
①投标人提供经法定中介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2012、201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完整者,得3分,提供不完整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投标文件附审计报告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②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负债经营或债务风险,不拖欠员工工资等。企业近三年中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均小于等于60%者,得1分;均小于等于30%者,得2分;均小于等于25%者,得3分。本项不累计计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查阅审计报告数据,无审计报告不得分)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