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营大西帐集中安置区 A 区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宋营大西帐集中安置区 A 区EPC总承包已由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石高行审投资核字【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恒盈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宋营大西帐集中安置区A区EPC总承包 建设规模:1#地块用地面积为*****.6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楼、配套公建(包括物业经营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文化活动站等)、地下车库等。10-2#地块东侧为城市主干道,为避免城市噪声干扰,场地东侧设置为学生运动区,设置运动场;场地西侧为教学区,建设中学教学楼、食堂、风雨操场及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建设地点: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以东,太行大街以西,规划路以北,槐安东路以南 计划工期:914日历天 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勘察、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移交以及保修期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信誉良好。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提供本单位养老保险清单(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勘察负责人须在联合体中的勘察资质满足方注册);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并提供本单位养老保险清单(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设计负责人须在联合体中的设计资质满足方注册);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并提供本单位养老保险清单,且无在建工程(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须在联合体中的施工资质满足方注册)。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投标人应合理考虑前序已开标项目中的项目经理人员情况,若本项目中项目经理与前序已确定为中标人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的,即使进入定标环节,招标人也不再确定其为本项目中标人。特别提醒:(1)《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北京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 操作手册********》《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 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3)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下载地址: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业务指南-下载中心。(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完成获取保证 金账号、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监督单位: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311-********电子邮箱:q********@126.com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19 09:00至2023-07-10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陆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24.239.186.7:8888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获取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0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开标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家庄市槐安东路 161 号 C 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2023年7月10日9时30分至2023年7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高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学苑路 99 号 | 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槐安东路312号长九中心C区A座110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暖 | 联系人: | 刘逸凡 杨新月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176*****66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gkxmgl@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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