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研究院大型仪器共享服务管理院级平台标准版采购公告

集成电路研究院大型仪器共享服务管理院级平台标准版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集成电路研究院大型仪器共享服务(管理院级平台标准版) 项目编号 AHU-XNJJ********
公告开始日期 168*****48000 公告截止日期 168*****00000
采购单位 安徽大学 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付款
联系人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联系电话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签约时间要求 到货时间要求
预 算 *****.0
收货地址 安徽大学磬苑校区材料科学大楼H座D215房间
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采购商品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所属分类
集成电路研究院大型仪器共享服务(管理院级平台标准版) 1
品牌
型号
品牌2
型号
品牌3
型号
预算 *****.0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一、为了保证集成电路研究院大型仪器共享服务(管理院级平台标准版)质量,供应商报价须上传上海万欣计算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本项目三年原厂质保函原件,不上传的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集成电路研究院大型设备共享平台须是基于上海万欣计算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共享平台系统,并与学校整体仪器共享保持一体性,顺利对接到“上海万欣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系统“ V3.5”版本及后续版本。 总体要求:系统/功能模块的功能界面风格和操作流程一致,遵循相同的数据标准;系统采用 B/S(浏览器/服务器模式)的应用程序架构结合 C/S(客户端/服务器模式)的物联设备控制服务的模式,且与全校大型仪器共享业务系统统一数据库,基于校级实验室基础信息,使用统一界面管理,使用业务数据自动汇总到校级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 业务要求: 1、开放设置管理 1.1可根据每台仪器设备的特定情况个性化的设置开放时间段、排除时间段、开放用户范围、提前预约时间、是否强制培训、测样方式、收费标准、审核方式等开放参数。 1.2可对自主测样及送样检测模式分别设置独立的预约规则、预约显示内容、收费规则等。 2、计费规则管理 2.1可以按仪器设备、实验条件、样品类型、用户类别等设置分级收费标准。可以针对不同仪器的不同测试项目设置不同的计费规则。 2.2用户可根据需要自定义配置计费规则,支持用户动态输入计费模式,无需专业技术人员开发程序或写脚本,整个过程无需厂商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无需二次开发,用户通过自主操作即可完成多样化的计费规则设置。 3、用户在线预约 3.1用户可在仪器列表中查找所需预约的仪器设备,支持仪器设备名称关键字模糊查询、仪器设备分类检索等;可根据已开放仪器设备的月表和周表实时查看仪器的共享资源情况。 3.2 可根据仪器开放时间段,自主选择预约时间,在线填写预约申请单并提交审核。 4、预约审核管理 4.1用户预约后,系统具备多种审核方式,如系统自动审批、预约后导师审批、机组人员审批等;相关人员可实时查看预约申请单,并支持预约申请单的打印、导出。 5、自主测样管理 5.1系统具有仪器在线预约/现场预约两种模式:仪器在线预约为用户在信息门户的仪器开放信息列表中直接查询后点击预约仪器;现场预约只针对具有权限的仪器设备管理员现场操作。 5.2仪器授权:针对特殊用户或仪器,系统可指定授权时间范围按用户按仪器的授权模式,授权后无需预约及审批,被授权的仪器设备在授权时间段内可供用户直接刷卡使用。 6、送样检测管理 6.1实现送样检测的流程化管理,包含:送样检测预约、预约审批、样品接样、生成送样检测委托单、机组接样、测样反馈、生成报告、费用核算、用户确认报告与费用缴纳等流程化管理。 7、信誉积分管理:对违规用户,系统可按设定好的规则自动扣除信誉积分,低于系统设定的信誉积分用户无法预约仪器;系统可查看所有扣分记录信息。 8、仪器培训管理:对有需要进行培训才可预约或使用的大型仪器设备,系统具备培训设置功能。如仪器设备设置为需要培训,用户只有在培训报名、培训合格后才可以预约仪器。系统可按用户、课题组签发资格证书,并支持批量导入及删除。 9、电子收费管理 与现有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与学校财务科研系统对接一致性,实时获取财务科研项目作为大型仪器共享平台课题组注册信息; 10、终端设备管理 平台可统一管理智慧电子门牌、智能电源控制终端等终端设备,进行授权及远程控制。 三、供货时间 网上竞价确认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平台建设。 四、质保要求 上海万欣计算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厂质保三年,质保期内免费对平台软件及硬件提供维保服务。 五、质疑与答复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有质疑,须按《安徽大学非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质疑函格式要求(请自行在安徽大学采购与招标信息网站查询下载),在网上竞价截标前提交书面质疑函,书面质疑函扫描件发至邮箱:*********@qq.com 。安徽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联系人:袁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六、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如分公司投标须有总公司授权并将授权书上传竞价网,否则报价无效。 2.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有上述情况供应商参与同一竞价项目,学校将有权视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1-3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活动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3.供应商如有以下任一行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学校有权视违规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 1-3 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 (2)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或弃标、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3)不按竞价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
售后服务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1)在本地注册成立的;2)在本地具有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办事处、售后服务机构等),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备注:“本地”系指:合肥市;

报价地址:https://www.yuncaitong.cn/publish/2023/06/19/20LJ25YFG53LOCZH.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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