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八批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5年第八批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神华准能供应处2015年第八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CSIE********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项目分为二十个包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包号
货物名称
型号
使用单位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第五包
二氧化氯加药系统、消毒液动力泵
设计流量:40000m3/d总投加浓度(有效氯):20kg/h/Q=25m3/h,H=40m,N=7.5KW
公用事业公司污水处理厂

4
招标人提前一至两个月通知卖方供货

第八包
PAC溶药加药罐、PAM自动加药装置
V=6.3m3,PE,带搅拌装置,3KW/干粉投加量2.38KG/h,N=3.7KW
公用事业公司污水处理厂

4
招标人提前一至两个月通知卖方供货

第十包
桥式吸砂机、手自动调节堰门、罗茨鼓风机、砂水分离器、电动刀闸阀、栅渣装运车
详见技术要求
公用事业公司污水处理厂

11
招标人提前一至两个月通知卖方供货

第十一包
潜水搅拌机
叶轮直径400mm,740r/min,1.5KW
公用事业公司污水处理厂

9
招标人提前一至两个月通知卖方供货

第十三包
水源热泵系统
详见技术要求
公用事业公司污水处理厂

1
招标人提前一至两个月通知卖方供货

注:上述货物交货时间为到达使用现场的时间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第1包必须大于等于5000万元,第3、10、16、19包每包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第8包每包必须大于等于3000万元,第13包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其余每包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2-2014)的审计财务报表扫描件、电子版均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三年(2012-2014)年主营收入第1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8000万元,第3、10、16、19包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第8包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5000万元,第13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3000万元,其余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8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对于2012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未能出具近三年(2012-2014)财务审计报表的投标人,可以由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本项目除第1、5、8、10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外,其他包均接受代理商投标;

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必须出具生产厂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授权厂家的产品(不接受二次授权与大授权,授权原件必须为生产商对投标方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此授权原件,相应品牌必须与此公告要求相对应);

参与第2包的投标人必须出具浙江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逢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或宁波德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所代理授权厂家的设备;

参与第3、19包的投标人必须出具上海凯斯特阀门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力泵阀制造有限公司或河北远大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所代理授权厂家的设备;

参与第4包的投标人必须出具凯泉、南方或东方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所代理授权厂家的设备;

参与第6包的投标人必须出具宜兴诺庞、中宜金大、浙江玉环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所代理授权厂家的设备;

参与第5、8、10包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参与第7、18包的投标人必须出具浦华环保有限公司、紫光环保有限公司或宜兴市绿宝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所代理授权厂家的设备;

参与第9包的投标人必须出具无锡金源、浙江海拓或中宜金大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所代理授权厂家的设备;

参与第11包的投标人必须出具威乐、海斯特或赛莱默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所代理授权厂家的设备;

参与第12包的投标人必须出具格兰富、苏尔寿或滨特尔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所代理授权厂家的设备;

参与第14包的投标人必须出具江苏净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陕西大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或唐山市昌德环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所代理授权厂家的设备;

参与第16包的投标人必须出具重庆川仪、希斯迪或武汉巨正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所代理授权厂家的设备;

参与第17包的投标人必须出具上海恩德斯豪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哈希水质分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或上海光华仪表有限公司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所代理授权厂家的设备;

投标人需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注册成为正式用户,注册具体事宜详见本网站“供应商注册”。

4. 业绩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2012-2014年至少具有3份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陆佰元(¥600.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电汇及邮寄)。.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方式

方式一:现场登记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准能公司办公楼6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手续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成为正式用户,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方式二: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

进行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的,请在2015年10月22日下午16:30前,登录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登陆系统,找到拟参加的项目及标包,扫描本公告第3、4条资质与业绩所需文件打包上传。网络复核合格的单位,请于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2日下午16:30前使用投标人企业网银支付标书款(注企业网银支付是支付于电子平台的第三方公司非我公司企业账号),不接受电汇或电子转账,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采用上述两种方式进行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代表授权书、(5)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证明材料、(6)本招标公告第4条“业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薛家湾神华准能宾馆二层多功能厅。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薛家湾准能公司办公楼六层会议室

邮  编:010300

联系 人:吴斌、罗莉丽、王晓敏

电  话:****-*******

传  真:****-*******

招标人: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

联系人:第1-18包王玥 150*****466

第19包班淑仙 ****-*******

第20包马利全 153*****948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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