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太原市农业农村局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欢迎具备招标代理实施能力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审概况
1.评审内容:为规范本局政府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经济效益,引入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本局政府采购项目。本局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在招标人委托的代理范围内,合法从事招标代理活动,提供支撑服务。招标代理相关费用由采购项目的中标人承担并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范围:太原市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开展农业农村发展咨询服务招标代理任务,为委托方提供采购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咨询和采购招标代理工作。
3.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评审资格要求
1.参加的投标机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加本次评审的投标机构与本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评审。
3.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评审需提供下述材料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印章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复印件);
4.企业简介;
5.参加本次评审活动近3年(2020年6月至今)政府采购类项目业绩表(提供业绩清单);
6.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7.报价承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优惠报价。格式自拟)。
上述材料需装订成册,一正两副,相应位置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密封递交。
五、资料递交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9:00至2023年6月21日17:00。
2.报名地点:太原市农业农村局604室市场科(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69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比选时间:2023年6月26日15:00。
5.比选地点:太原市农业农村局6楼会议室。
6.报名材料:投标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7.申报机构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我单位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8.递交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康美静 0351-******* 152*****936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69号
电子邮件:tysnyjsck@163.com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9日
标签: 通过比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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