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书
为提高学生公寓整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学生洗衣需求,经学院研究决定,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引进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企业经营学院翔安校区学生公寓洗衣房业务。现就有关招标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说明
1、招标项目名称:翔安校区学生公寓洗衣房经营权对外承包。
2、经营年限:3年(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止)。
3、经营地点:翔安校区学生公寓内。
4、概况:截至2015年9月份翔安校区约有在校学生约5000人,学院在学生公寓内2号楼、5号楼和9号楼的一楼开水房设置三处洗衣房,满足校区师生的洗衣需求,场地面积约63平方米。
5、经营模式:学院提供安装场地、水电接入点和排水下水口。投标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装至少十五台全新洗衣机自主经营管理,按年向学院缴交场地租金,并在水电接入点安装水表和电表计量,每季度根据抄表计量情况向学院缴交水电费(水电单价按照市政单价执行)。师生到洗衣房洗衣,与经营单位自行结算。
6、参与竞标对象资质
(1)厦属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专业维护人员,且能提供优质的技术支持和快速的服务响应、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7、经营要求
(1)投标方提供全新洗衣机,在招标方指定地点按规范安装到位,并负责洗衣机的安全保管责任。为方便师生使用,要求所投用的洗衣机至少要有一半为自动投币式洗衣机。
(2)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的场地情况,安装至少十五台的洗衣机,自行管理和开展师生洗衣业务。
(3)投标方应按时缴交场地租金,合同签定后三个工作日内缴交第一年的租金,之后每年的租金须在上一年到期前七天内缴交。所有场地租金须直接缴至招标方财务处,招标方财务处按规定出具相应收费票据给投标方。
(4)投标方应按时缴交水电费,按季度根据招标方的缴费通知,到招标方财务处缴交水电费用,招标方财务处按规定出具相应收费票据给投标方。
(5)若投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方可以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和已安装的洗衣机:
A. 投标方擅自将本经营项目转包或转让的。
B. 投标方经营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以外的项目的。
C. 投标方拖欠场地租金的。
D. 投标方拖欠水电费累计达一个季度的。
E. 投标方私自外接水电用于其他非本项目用途的。
(6)投标方负责洗衣房洗衣机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检和维修维护工作,保证招标方学生的正常使用。日常维修维护及设备更新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7)投标方必须在经营地点墙面的显著位置设置洗衣机操作说明和收费价格明细表,投标方经营的洗衣机每桶最高限价不得超过人民币3元(具体视洗衣机功能而定,但最终价格必须经招标方审核备案)。
(8)中标单位在经营业务开展前,须向相关政府部门办理营业所需的相应证件。
8、其他约定
(1)经营风险履约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方缴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自动转为经营风险履约金。
(2)经营风险履约金使用
经营风险履约金用于投标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违规经营,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给学校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投标方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违法违纪现象,合同期满后,其风险抵押金如数退还。经营风险履约金在招标方保存期间不计息。
(3)投标方须按“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要求提交符合规范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方的场地租金须提供明确的人民币报价,投标方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5)投标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投入的洗衣机的设备清单(含品牌、规格型号、单价等)。
(6)学院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中标单位须严格参照学院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文件,遵守学院在相关工作上的管理制度。
(7)投标方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的服务承诺。
(8)投标方洗衣房的经营不得影响开水房及学院现有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9)投标方对洗衣房的装修改造的方案须书面报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投标时间、地点、方式和评标
1、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2日下午15点30分在学院翔安校区办公楼412会议室,当场开标。
2、投标单位在开标前2天以转账的方式缴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开标前以投标方财务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和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收款单位: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厦门建设银行湖滨北支行;账号:****************7817)。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自动转为经营履约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学院无息退还。
3、接中标通知后,超过3天未与学院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招标方的损失赔偿费。
4、对本标书有异议者,请在2015年10月21日下午17点前提出。本标书有更改之处,将以电话、传真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各领标单位。
5、领取标书截止至2015年10月21日上午10点。
三、联系方式
1、领标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洪钟路4566号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翔安校区办公楼204后勤管理处。
2、网址:www.xmoc.cn(招标信息)。
3、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本次招标我院给出了该项目承包的经营要求,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洗衣机的设备清单(含品牌、规格型号、单价等)。
二、关于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书(见第五部分)。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见第五部分)。
5、场地租金报价一览表(见第五部分)。
6、洗衣机的设备清单(含品牌、规格型号、单价等)。
7、缴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证明材料。
以上投标文件须A4纸格式,正副本各壹套,加盖公章,按序装订成册并密封。
(二)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方规定的开标日期前送到开标地点,过期无效。
第三部分 评标及定标
一、评标小组
评标由学院领导、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以及纪检监察室等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工作。评标小组享有定标权。
二、评标
1、评标原则: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评标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保密性原则:评标小组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有违公正的活动,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辩,投标人必须当场进行澄清或答辩。
4、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较少或报价较高时,招标方有权将本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
三、定标
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性、投标品牌的洗衣机综合情况以及场地租金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后,原则上以“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品牌的洗衣机综合情况更优,场地租金报价最高的投标方”为中标单位。评标小组无论定标结果如何,均没有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义务,不退还投标文件。
第四部分 合同授予及解除
一、中标通知书
评标结束后经学院网站公示三天无异议,由招标方签发《中标通知书》
二、签订合同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方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书处理,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3、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解除条件
中标方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内容合法诚信经营,确保洗衣机的正常使用,按时交纳场地租金和水电费。在经营期内如因投标方原因出现违约情况,招标方将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经营风险履约金,并有权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其它约定事项
合同到期后,中标单位有优先续约的权利,须于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提出书面续约申请,学院根据中标单位的经营情况有权与其续约或不续约。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书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我单位已收到你院翔安校区学生公寓洗衣房经营招标项目[招标编号:2015(11)]的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委派(投标代表人全名、职务)代表我单位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各壹套,并同意以下条款:
1、我们愿意遵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和合同条款以及其它一切要求投标。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4、我们愿意按照经济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投标单位: (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代表人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兹有 (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翔安校区学生公寓洗衣房经营招标项目[招标编号:2015(11)]的投标代表人,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仅对该项目有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投标单位详细地址:
邮编:
E-mail: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投标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三、管理费报价一览表:
场地租金报价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