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巍山至凤庆高速公路巍山段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巍山至凤庆高速公路巍山段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启动巍山至凤庆高速公路用地征收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巍山至凤庆高速公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涉及五印乡鼠街村民委员会狗街河村吴家村民小组、河东村村民小组、河西上村民小组、河西下村民小组、潞主塘、洒嘎自、洒只已上村等村民小组,白池村民委员会咱烈村民小组。牛街乡直捷村民委员会龙马佐第一村民小组、龙马佐第二村民小组、石房河第一村民小组、石房河第二村民小组、石房河第三村民小组、瓦葫芦村民小组、直捷第一村民小组、直捷第二等村民小组,牛街村民委员会拔旱度村民小组、格登上村村民小组、格登下村村民小组、格登中村村民小组、照目路村民小组、老牛街村民小组、小湾子村民小组、住路拨村民小组、罗马佐村民小组,爱国村民委员会爱国新村村民小组、大村第一村民小组、大村第二村民小组、大村第三村民小组、大平地村民小组、平街村民小组、阿四路下村民小组等,爱民村委会王佐村民小组等村民小组(详见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二)征收面积:1439.5亩(最终面积以征收土地测绘为准)。

(三)征收用途:公路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3年6月15日起由五印乡人民政府、牛街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突击装修、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巍山至凤庆高速公路(巍山县段)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2023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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