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商务局关于购买“昆明市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服务的计划
昆明市商务局关于购买“昆明市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服务的计划
为充分了解全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规模、结构和水平,及时反映物流产业运行状况,为测算社会物流总收入和增加值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有关物流产业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加强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要求等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昆明市商务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特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三、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目录代码:A1703,目录名称:监测服务。
四、预算资金
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五、购买内容
昆明市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服务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八)承接方本着独立、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项目服务要求开展工作。
(九)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体。
(十)对本次项目所有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商务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并按有关要求做好保密相关工作。
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八、采购方式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商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目标要求
(一)按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昆明市物流业调查的原始数据、汇总数据及实施情况。
(二)按月度、季度和年度核算昆明市物流业总收入,按季度核算物流业景气指数,次年度首季度前提供年度统计调查数据及报告。
(三)按季度和年度编制完成的《昆明市1季度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分析报告》《昆明市1-2季度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分析报告》《昆明市1-3季度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分析报告》《昆明市年度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分析报告》。
十、公示时限
2023年6月19日-6月26日
十一、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601室,联系人:丁苏会,电话:0871-********,电子邮箱:kmxdwl@163.com
十二、其他事宜
(一)申请期限
2023年6月19日-6月26日
(二)资料下载
申请单位可登录昆明市商务局网站(swj.km.gov.cn)下载《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附件)。
(三)材料要求
1.加盖单位公章的《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昆明市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服务”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法人签字或签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5.报价文件相关材料(格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表、公司简介、公司资质、业绩证明资料、服务方案、廉洁承诺书等);
6.申报单位联系人、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未报名的单位不允许参加遴选评审。
(四)材料提交。报送相关材料时,可通过邮件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反馈至我局。未按期发送申报参评资料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材料评审。经市商务局初审后,对符合承接条件的拟承接主体(不少于3家)进行评审。我局组织遴选评审后,择优确定承担机构。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机构发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双方根据要求签订合同。
昆明市商务局
2023年6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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