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施工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西青施工[2023]0607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以 津发改批复(社会)【2020】38号、津教政办【2021】14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师范大学,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92 万元,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天津师范大学自筹解决,总投资:*****.92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82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师范大学,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建设规模为*****.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97.98 平方米。其中:京津冀教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总建筑面积*****.29平方米、京津冀国际中文教育交流中心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京津冀心理健康与社会治理中心总建筑面积*****.53平方米。 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总投资额*****.92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一标段智能化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规模为*****.29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安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巡更系统、五方对讲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等相关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总投资额485.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7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12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 至 2023年06月26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16时00分。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6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通过网络或现场获取文件,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公告 3.1 款规定的,请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并发邮件至 zzgc_tj@126.com(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日期:2023年06月1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师范大学,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王连军,裴付博
电话:022-
********,022-
********传真:022-
********,022-
********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内江路交叉口东南100米中海大厦33层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 受理负责人:杨涛、周庆瑜
电话:
********传真:
*****089电子邮箱:xqqzjw37@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西青市民中心四楼招标办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标签: 教育协同 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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