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安吉县2022年特种设备十大典型案例的通告

关于公布安吉县2022年特种设备十大典型案例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事事守底线”主题,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实现以案为鉴、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真正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效果,进一步压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我县特种设备安全水平,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安吉县2022年特种设备十大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安吉某竹制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锅炉案 2022年2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安吉某竹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一台悬挂“停用锅炉禁止使用”安全警示牌的锅炉(出厂编号为217G088)正在使用。经查该锅炉未经定期检验,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台锅炉进行查封。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罚款*****元。

二、安吉杭垓某竹木制品厂未办理使用登记叉车案 2022年4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安吉杭垓某竹木制品厂检查时,发现该厂一台出厂编号为******Q1157的叉车未办理使用登记证在使用,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厂于2022年4月30日前办理该台叉车的使用登记证,而该厂未在规定时限内改正。该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元。

三、安吉某竹制品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人员驾驶叉车案 2022年5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安吉某竹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叉车司机龚某正在操作一台出厂编号为*********的叉车。经查,龚某未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2022年5月14日前完成改正,而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改正。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罚款*****元。

四、安吉某竹木制品厂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案 2022年4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孝丰镇的安吉某竹木制品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厂一台出厂编号为B*******的锅炉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责令该厂在2022年5月6日前完成改正,而该厂未在规定时限内改正。该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罚款*****元。

五、浙江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案 2022年5月17日,本局执法人员对浙江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两部安装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升降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罚款*****元。

六、浙江某旅游发展有限使用未经定期检验观光车案 2022年7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安吉县递铺街道浙江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现场发现5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未经定期检验。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处罚款*****元。

七、某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2年7月1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某房产项目进行检查,经查该房产的81幢第1单元电梯轿厢底坑存在40CM深的积水,且轿厢底坑积水表面漂浮有垃圾。经查询湖州智慧电梯系统,该电梯由某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7日进行维保,但该公司当日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轿厢底坑积水、垃圾进行清理。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元。

八、安吉县某竹木工艺品厂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案 2022年8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安吉县某竹木工艺品厂检查时,发现该厂有1台电加热不锈钢“碳化炉”压力容器正在使用,而该台压力容器未经定期检验。该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罚款*****元。

九、某生物材料科技(湖州)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2年8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安吉县天子湖镇的某生物材料科技(湖州)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的一台编号为BRH-21-23-17的电梯安装过程未经监督检验、出厂编号为**********的叉车未经定期检验。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罚款*****元。

十、安吉某民宿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的电梯案 2022年8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安吉县山川乡的安吉某民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民宿内有一台正在使用的电梯,但该台电梯未办理使用登记证且安装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现场检查人员依法对上述电梯实施查封。该民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罚款*****元。


*******-*****-571-公告公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种设备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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