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高压外电接入工程施工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高压外电接入工程施工的采购公告
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高压外电接入工程施工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高压外电接入工程施工的采购公告
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高压外电接入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为推进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项目实施进程,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单位”)对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高压外电接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比选,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高压外电接入工程施工(以下称“本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项目起于大冶市东风农场,与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武汉至鄂州段对接,路线经大冶市还地桥镇、保安镇、金山店镇、茗山乡、陈贵镇、金湖街道办、大箕铺镇,阳新县白沙镇、浮屠镇、军垦农场、荆头山农场、排市镇,木港镇;止于阳新县以南鄂赣界的河山塘附近,与江西武宁至湖北阳新(赣鄂界)高速公路(拟建)对接。主线起点桩号:K0+959.996,终点桩号:K91+734.717,线路全长约91.308公里,同步建设阳新连接线1条长约7.87公里。全线设有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6处、互通式立交9处(其中:枢纽互通3处,分别为刘家湾枢纽(与黄咸高速交叉)、巴塘枢纽(与大广高速交叉)、阳新南枢纽(与杭瑞高速交叉);落地互通6处,分别为东风互通、保安互通、陈贵互通、白沙互通、阳新互通和阳新南互通)。全线设置隧道4座,其中特长隧道3956m/1座(黄坪山特长隧道),长隧道3110m/2座(木港隧道、桃花尖隧道),中隧道787m/1座(七峰山隧道)。
主要施工范围包括:①大冶段11处电源T接点经新建架空线路及电缆通道至新建专配室、箱变、设备用房共11处的高压外电接入工程施工。②阳新县段11处电源T接点经新建架空线路及电缆通道至新建11座专配室的高压外电接入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湖北诚广思源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大冶段外电接入设计单位)出版的《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大冶段高压外电接入工程设计图纸》、“黄石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阳线县段外电接入设计单位)出版的《武阳高速阳新段高压外电接入工程设计图纸》以及采购人要求为准。
3、建设单位: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地点:黄石市境内(大冶市、阳新县);
二、比选范围
1、比选范围:负责本项目标段范围内的高压外电接入工程的采购、施工(安装及调试)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完成从供电局指定的输变电站或临近开关房或高压驳接点到本项目沿线各用电点的高压外电线路的架设及配电系统工程的施工、安装及调试;
(2)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设备和材料(主材、辅材)的购置、运输及保管,相关设备和材料须满足相应国家规范及供电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
(3)办理本项目的供电报建和验收手续,包验收、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确保本项目按时通过用电验收合格并通电,包括办理外电接入施工许可、停电计划申报(授权或委托)等服务工作;
(4)完成施工过程中的永久性和临时占地的征地协调、青苗赔偿、线路通道的林木砍伐及植被恢复补偿、障碍物拆除、与沿途地方政府/供电部门/高速交警/路政/林业/国土/自规等部门的协调,并负责依法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占地补偿费、林木砍伐及费用等工作,所有协调及赔偿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5)根据已审批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压架空线路工程(电杆组立、横担组装、底盘/卡盘/杆号牌/防撞警示/相位牌/绝缘子/爬梯等安装、导线架设、避雷器//断路器/电气开关/接地装置/送配电装置系统安装)、电缆敷设、电杆基础、电缆井、托管等项目施工内容,施工工艺符合国家标准及当地供电公司标准。
(6)负责与本项目的机电、房建工程施工承包单位的协调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实现供电系统的互连互通;
(7)承担本标段的施工安全保障、接续、调试、检测、专项验收(含组织上报供电公司进行相关验收工作)、开通、送电、调试、试运行等实施全过程的所有费用以及配合本项目整体验收;
(8)承担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的协调、质量、安全、环保、水保、合同、补偿等任何形式的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9)完成设计的施工图未具体描述但本项目又必须实施的辅助项目;
2、本工程总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7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8月20日。
3、质量标准:保证贯彻和顺利实施工程设计技术原则,满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规程合格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零缺陷”移交。全面应用“标准工艺”,实现工程建设必须满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优质工程的考核条件,满足: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观感得分率≥90%。工程使用寿命满足采购人质量要求。不发生因工程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事件)。
4、安全管理目标: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5、进度目标:满足采购人对工程进度的要求,坚持以“工程进度服从安全质量”为原则,按照采购人规定的工期进行实施,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适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确保按期完成阶段性进度计划和验收工作。
6、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目标:保护生态环境,不超标排放,废弃物处理符合规定,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和谐工程。严格按照当地的环保要求以及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确保不因施工原因影响项目通过环评、水保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1、本次比选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质、财务、业绩、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要求需满足比选公告附件的要求。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注:比选文件中提到的“近5年”均指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均指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注册登记。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QQ:**********。
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5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报名合同包下载比选文件,并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缴纳5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代理单位在开标后向申请人提供发票。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客户端”下载比选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10:00时,响应文件必须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之间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0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大冶市金山大道199号金禾工业园2#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714-*******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
邮 编:******
联 系 人:陈先生
资质要求 |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复印件。
附件2 资格审查条件(企业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10kv且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高压外电接入工程施工业绩。 |
注:1、证明材料要求:
a、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备案证)(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需能提现项目技术特征,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b、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2、申请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前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5)无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
附件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人) | 资 格 标 准 |
项目经理 | 1 | 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至少担任过1项10kv配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近5年至少担任过1项10kv配电工程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 |
安全负责人 | 1 | 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书,从事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 |
注: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备案表)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最低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业绩将不被认可;
2、供应商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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