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06、312超限超载检测站物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国道206、312超限超载检测站物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国道206、312超限超载检测站物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信息时间:2023-06-16 阅读次数: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国道206、312超限超载检测站物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AEEFN*****

原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国道206、312超限超载检测站物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EEF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道206、312超限超载检测站物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1:本次招标文件评分细则第39页——人员配备——其他人员:具有智能楼宇管理员证书,每人得1分,满分2分。

事实依据:中国职业资格证书目前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该条件设置“智能楼宇管理员”此条件设置比较狭隘、单一。职业资格证书等级高,更能显著专业技术能力,请问具有“智能楼宇管理师”证书是否同等效应?

建议修改为:具有智能楼宇管理员(师)证书或者具有智能楼宇管理员及以上证书。

法律依据: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二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复:结合工作实际,同意将原“具有智能楼宇管理员证书”修改为“具有智能楼宇管理员及以上证书”。

更正日期:2023年6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肥西县巢湖南路31号

联系方式:189*****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晶晶

电话:0551-********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5分36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06-16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06-16
    0天0小时5分
附件: 国道206、312超限超载检测站物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超限超载 物业服务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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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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