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营运大楼改造项目造价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营运大楼改造项目造价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营运大楼改造项目造价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9日 14: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6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幢
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11日 13:30
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幢2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3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雪
项目联系电话 158*****014
采购单位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公园北路5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齐中伟0431-********
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韩雪 158*****014

项目概况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营运大楼改造项目造价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3-529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营运大楼改造项目造价

预算金额:3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9日 至 2023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幢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幢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JLZB-2023-5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营运大楼改造项目造价招标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营运大楼改造项目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营运大楼改造项目造价;

2.2项目预算:约8500万元;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营运大楼改造项目,各专业工程招标控制价;

2.5招标控制价:33.5万元;

2.6服务期限: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程造价经相关部门审计结束止;

2.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能力;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是本单位的在职、在编、在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具有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依法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到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幢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1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幢2楼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5.3有效投标人数量不满足法定开标要求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3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

地 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公园北路527号

联系人:齐中伟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幢

联 系 人:韩雪

联系电话:158*****01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公园北路527号        

联系方式:齐中伟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幢            

联系方式:韩雪 158*****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雪

电 话:  158*****0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四平分行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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