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密集柜购置招标公告
档案密集柜购置招标公告
黎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现对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密集柜购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密封报价。
一、项目编号:黎政采LCCGXJ〔2015-9〕号
二、项目名称: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密集柜购置项目
三、最高限价:214200元(153组)
四、报价内容:
1、档案密集柜153组。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询价通知书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11月15日前安装到位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询价通知书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推算时间以报价截止日计算,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县级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处罚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
1、获取时间: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黎城县政府采购中心(河下东街101号南楼二楼)
七、供应商获取询价通知书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审小组最终认定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响应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即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时间:2015年10月22日上午9时30分
2、报价地点:黎城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黎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
集采机构:黎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宣丽
联系电话:****-*******
黎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16日
黎城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16日
标签: 密集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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