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皇姑区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皇姑区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6-19 至 2023-06-27
撰写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乔羽霆
(皇姑区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皇姑区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皇姑区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0,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沈阳市皇姑区档案馆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岐山西路13号,总占地面积1980.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1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五层。集办公室、档案库房、会议室、多功能厅、综合展厅、地上停车场等为一身的综合性办公楼,有独立的监控防盗、消防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火灾自动灭火、供水等完备系统,楼内有一部垂直电梯和两部步行楼梯。

二、职责要求

1.遵守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单位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单位要求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方。

3.保持同采购单位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单位的意见,接受采购单位的建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等证书;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单位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采购单位通报,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实施。及时调整采购单位认为不适合继续在采购单位工作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5.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三、物业管理项目职责范围、人数、人员要求及标准(共计:9人)

(一)、综合管理(项目主管1人)

负责项目的综合管理、物业人员的管理、协调综合事务,保证服务质量。

人员要求: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物业行业管理经验,业绩优秀,责任心强,五官端正,须持证上岗。

管理标准及目标:全年无管理安全事故发生。

(二) 、秩序维护服务(3人)

人员要求:男性,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须持证上岗。

1、定岗执勤的具体任务要求: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外来车辆查验登记。

(2)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文明服务,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严格执行来客来访登记制度、货物出门查验制度,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记录和引导。

(4)维持档案馆内查档人员的秩序。

(5)负责档案馆内部的信函、报刊、文件的邮寄与分发。

(6)发现异常情况及可查可疑人员应以询问查清,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流动巡逻执勤岗的任务要求:

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对重点部位至少每半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逻记录。

巡逻过程中对异常情况及可疑人员应询问查清,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巡查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门窗、消防器材及院区井盖、花、草、树木等。

熟悉消防器材位置,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对出入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1)负责档案馆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楼内工作人员正常办公、财产不受损失。各楼层的安全、监控、消防保卫工作。

(2)工作岗位为正门,要求立岗,疫情期间严格执行门口出入管理制度,做好来访人员登记与核实工作。

(3)负责停车场机动车管理及外来车辆登记并告知指定地点停放。

(4)对外来人员有礼貌、说话语气和蔼,先联系,后放行。

(三)、保洁员(4人)

1、人员要求:女性,年龄50岁以下,五官端正,气质端庄,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须持证上岗。

2、任务要求:办公楼的办公室、楼层、楼道、电梯、洗手间、会议室、庭院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物品清洁;负责垃圾清运等工作。

(1)每天早上对门厅、走廊、楼梯、扶手进行湿拖、干拖,日常随时拖擦;每天对金属门、玻璃及消防器材进行擦拭,保持光洁;

(2)走廊内三米以下墙体各种展板每周必须保证擦拭两次,走廊内花卉盆必须保证无尘迹、无污渍、无积水、整洁无杂物。

(3)卫生间保洁工作要求达到“八净”、“八无”的标准。“八净”即墙砖净、地砖净、便池净、尿斗净、门窗玻璃净、窗台净、洗手盆净、整容镜净。

(4)“八无”即四壁无尘、无污渍、玻璃无水渍、地面无杂物、无痰迹、手纸篓纸无落地、便池无便迹、室内无异味。

(5)每二个月对档案库房进行清理和除尘。

(6)每天及时对室内垃圾筒垃圾进行收集、装袋,运到垃圾房;垃圾实行袋装化,垃圾桶无污渍、无水迹、无明显灰尘。

(7)领导办公室专人打扫、每日早晨对办公室地面、台面、家具进行彻底清理;物品规矩摆放;花卉定期浇水、养护;根据实际情况对领导办公室进行跟踪清理;每周对窗户进行清洁;每月对地面进行打蜡、对墙面进行清洁。

(8)负责卫生(疫情)消杀工作。

(四)日常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综合维修工1人)

1、人员要求:男性,年龄60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需保证人员的稳定,不经采购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更换,须持证上岗。

2、任务要求:(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大楼电路、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及日常保养工作。

(2)给排水、排风系统的监护运行保养维修及节能控制工作。

(3)生活用水设备维护与管理工作。

(4)庭院、房屋、门窗、桌椅等办公楼所有设施的维修及小型工程工作。

(5)日常维修维护。

3、管理标准:

(1)设备良好,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2)制订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3)制订突发火灾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4)无火灾及安全隐患。

(5)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

(6)排水系统通畅,无积水、浸泡。

(7)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

(8)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四、物业管理费用及相关要求

(一)管理费用构成:

费用包括:物业公司必须为服务人员缴纳相关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员工工资、福利、服装、劳动保护、物料、工具、机器设备、税金、管理费等一切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单位所报价格中,有关取费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满足国家最新缴费基数);投标报价需按照上述要求的投标事项进行报价,必须保证员工工资不低于沈阳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如有缺项取费、零报价取费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供全部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关费用的承担:

1、物业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加班费、午餐补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 物业服务人员到场维修,所需车辆及产生油耗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 物业服务人员使用设备、工具、材料(如单擦机、吸水机、理石结晶机、PA车、下水疏通机、手电钻、梯子、钳子、板手、螺丝刀、电笔、万用电表等)由投标人自备,大型的维修工具由采购人提供。设备设施所发生的维修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提供,其它物料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三)其他要求

1、要保证物业人员的稳定,不经采购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2、中标供应商派驻的物业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

3、中标供应商在进驻项目时,所派驻物业人员必须开具派出所无犯罪证明,同时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

4、中标供应商必须保障其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采购单位不承担其责任。

5、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后,物业全部人员必须在24 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6、中标供应商需在物业服务工作中,针对工程维运保障工作、安全保卫及监控工作、楼内外清理保洁工作,采用信息化管理措施及科技化手段来保障物业后勤服务工作。

7、全面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措施得当,保障业主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8、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内部监督审核工作。

9、所有物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采购单位的《员工行为礼仪规范》,违反者应做罚款或辞退处理。

10、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采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11、物业管理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1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13、服务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岐山西路13号。

14、付款方式:供应商开具正规发票,采购单位按月支付,完成工作并验收合格后支付物业服务费。

15、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2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光盘或U盘)递交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递交备份文件的,视为投标(响应)无效。
3、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档案馆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西路13号
联系方式: 董鸿海 ********-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hgczzbb@163.com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乔羽霆
电 话: 024-********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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