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自有热源外委项目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自有热源外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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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Q********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自有热源外委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自有热源外委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企业自行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自有热源外委项目项目。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线上开标 □线下开标 项目编号:DGQ******** 项目名称: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自有热源外委项目 预算金额:第一标段:85.30元/吉焦,第二标段:85.30元/吉焦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此价格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合同期限 2 年,采用“1+1”模式,即先签订 1 年服务合同,合同期内热能单价不作调整;合同期满经综合评定合格后再续签 1 年服务合同,续签服务合同包烧热能单价与当年龙煤长协价联动。 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7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3年6月27日17时00分前自助获取文件,逾期则无法获取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系统 方式:网上自助获取文件(详见: http://221.209.152.208/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右下角手册下载,查看对应手册中的获取文件办法)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投标时限: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投标保证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的子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DGQ********-01]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自有热源外委项目第一标段:*****元;[DGQ********-02]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自有热源外委项目第二标段:*****元。 3、本项目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将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系统”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主动登陆、自行查看。所有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陆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且已为各投标人知悉(公告自网上发出后,即视为已确认接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项目相关文件的事宜,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加密投标文件而产生的全部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东风新村热源街5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项目联系人:李冠阳 电 话:0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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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 |
一、项目概况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力集团)受子公司大庆市东城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城热源)的委托,以降低企业成本,改善经营质效、确保供热安全为目标,对东城热源6台锅炉试点,公开招标有能力的第三方(以下简称运维单位)负责提供6台锅炉及相关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服务。东城热源系合同主体,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二、兼投中标人的确定 此项目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与庆北热源外委包烧项目分两个标段共同进行,投标方可以兼投但不兼中,如同一投标方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则优先选择其做为东城热源外委包烧中标人,庆北热源外委包烧项目则确定评分第二高的投标人做为中标人。 第一标段东城热源外委项目 一、外委项目内容及范围 东城热源厂夏季检修、燃煤储备、采暖期供热运行及厂区内全部设备设施维护等。(设备设施见附件一,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公用建筑;煤场;煤场大车班、大车班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煤棚、煤棚内所有设备设施;消防泵房内所有设备设施;输煤配电室、输煤配电室内所有设施设备;输煤廊、输煤廊内所有设施设备;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内所有设施、设备;高压配电室内所有设施、设备;在线监测的设施、设备;除污器间、除污器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计量间、计量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厂区内的所有供热、排污、自来水等运输管线;负责运煤储煤和外运炉渣的环保责任;热源厂计量间墙外1.5米以内一级网管线。) 二、招标控制价、预算及服务期 1、包烧招标控制价(热能单价)为85.3元/吉焦(87.98元/吉焦-2.68元脱硫脱硝运维费用)。 2、按东城热源近三个采暖期平均供热量260万吉焦计算,项目预算*****万元。 3、服务合同期限 2 年,采用“1+1”模式,即先签订 1 年服务合同,合同期内热能单价不作调整;合同期满经综合评定合格后再续签 1 年服务合同,续签服务合同包烧热能单价与当年龙煤长协价联动。 三、其他具体运维要求 4、使用原热源生产一线正式员工(东城60人)不能低于现有员工数量的50%,运维单位负责市场化用工费用。 5、须交付项目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合同期满且无履约争议的,由东城热力在30日内无息返还。 6、负责热源厂内所有设备、仪表、阀门、配电设备、自供系统、水处理系统的维护、保养、校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支付日常生产服务发生的水费、电费、设备维修费、税费、环保检查、锅炉检测、系统效验、烟气及消防等运维发生的一切费用。但属于热源厂固定资产设备更新的除外。 7、负责接收热源厂内所有库存维修设备、工具材料、备品备件,随用随补充。每采暖期结束时核对一次库存,直至委托期结束按原规格数量交回东城热源(需注明质保期及质保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供暖季脱硫、脱硝除用电费用的其他维修成本、运行成本由东城热源负责,用电费用由运维单位负责。 9、除尘系统的维修、运行维护由运维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 10、热源厂区内的一级网管线和自来水管线维护、维修由运维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 11、在运营期间要保证现场的环境不受到破坏,需按照东城热源的管理要求进行。 12、擅自向第三方转包、分包,东城热源有权无条件解除锅炉运维服务合同、扣取全部履约保证金,运维单位负责赔偿给东城热源造成的其它损失。 13、此项目包含夏季检修,合同期内运维单位需按照东城热源的检修标准,在当年10月10日前完成剩余或全部热源夏季检修任务,确保按时正常的开栓供暖。 14、煤炭质量要求、入厂时间必须按照东城热力规定执行:运维单位所购入煤炭的发热量不能低于4500千卡/千克,严寒期的煤炭发热量不能低于4800千卡/千克。煤炭指标按照:挥发份≥37%,灰份≤25%,粘结性特点<3,硫<0.6%执行。 东城热源7月份入厂煤量不低于2万吨,8月份入厂煤量不低于2万吨,9月份入厂煤量不低于3万吨,采暖期前东城热源储煤总量不低于12万吨。 15、在冬季供暖期间,严寒期需保证锅炉平均出力不低于95%,效率在70—80%的要求运行。 16、在冬季运行期间需按照热力集团的指定进行外网补水,补水量不大于总循环量的2%时,补水费用由运维单位负责;超出2%的部分,由热力集团负责。 17、需按照锅炉运行规范标准,保证锅内水质,并进行规范加药调整。 18、冬季采暖运行期间必须执行热力集团下发的供热函,日供热负荷的偏差不得超过供热函±3%。 19、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负责执行东城热源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范,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东城热源厂及锅炉房内一切设备、设施、人员及热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出现安全隐患的,运维单位应在3小时内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因违反安全生产要求造成财产人员损失损害的,包括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损害,由运维单位负责承担违约责任及全部赔偿责任。 20、因违反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造成造成锅炉人为损坏、设备损坏或设备故障等损失损害的,由运维单位负责维修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21、需保证在项目结束后交付的设备完好率达100%。 22、运维托管期内,凡涉及运维单位与周边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协调等具体问题,东城热源负责提供联系方及协助运维单位做好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联系工作。 23、运维期内,东城热源无偿向运维单位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检修场所,并提供相应的办公家具、设备、电话、网络通信。发生的水、电、网络费由运维单位自理。 24、储煤进场2万吨后,东城热源向运维单位预付热能费1000万元;储煤进场4万吨后,预付热能费1000万元。9月10日前按进厂煤量500元/吨价格预付热能费,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10月10日前按全部进厂煤量500元/吨价格继续预付热能费,累计预付热能费总额不超6000万元。 东城热源按月度、按计量表数支付给运维单位热量费用,预付热能费按月抵扣,每月额度不超预付热能费总额的25%。运维单位需每月与东城热源对接进行热量的确认,双方在热量确认无误后,运维单位开具全额热销售发票进行结算。热计量器具的检定由东城热源、运维单位共同委托,东城热源出资检测。 25、东城热源保证所需供热量不低于235万吉焦。 26、如需要外部热源进行供热时,运维单位需按照热力集团的要求增减供热负荷。外网流量调节需按照热力集团的调度令进行。 27、热力集团对运维单位派遣项目部,负责监督运维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28、对于运维单位所需承担的责任,包括不能按照约定期限、数量、质量组织煤炭进场,日供热负荷不符合供热函的要求,不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夏季检修的,不履行设备运营维护责任,违反操作规程,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等等,由招标人根据运维单位违约行为的性质和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特别是对安全生产、供热安全可能产生的危害或损失损害,按照公平原则,综合采用收取违约金、责令限期改正违约行为、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以及由运维单位赔偿损失等方式,追究对方的责任,并在合同中做出具体约定。 29、本次招标合作服务期限为2年,年度考核(附件2、3)平均分值达到80分以上(不含80分),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下一年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与运维单位的合作形式为“1+1”)。 30、本项目报价不含东城铁路专用线使用。如东城铁路专用线投入使用后,运维单位使用东城铁路专用线,可与热力集团单独协商使用费。 31、运维期内建立健全各项运行数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采暖期结束前与东城热源交接确认一次,之后移交东城热源存档。运维单位有权随时查询、借阅。 第二标段庆北热源外委项目 一、外委项目内容及范围 庆北热源厂夏季检修、燃煤储备、采暖期供热运行及厂区内全部设备设施维护等。(设备设施见附件一,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公用建筑;煤场;煤场大车班、大车班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煤棚、煤棚内所有设备设施;消防泵房内所有设备设施;输煤配电室、输煤配电室内所有设施设备;输煤廊、输煤廊内所有设施设备;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内所有设施、设备;高压配电室内所有设施、设备;在线监测的设施、设备;除污器间、除污器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计量间、计量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厂区内的所有供热、排污、自来水等运输管线;负责运煤储煤和外运炉渣的环保责任;热源厂计量间墙外1.5米以内一级网管线。) 二、招标控制价、预算及服务期 1.包烧招标控制价(热能单价)为85.3元/吉焦(87.98元/吉焦-2.68元脱硫脱硝运维费用)。 2.按庆北热源近三个采暖期平均供热量170万吉焦计算,项目预算总额为*****万元。 3.服务合同期限 2 年,采用“1+1”模式,即先签订 1 年服务合同,合同期内热能单价不作调整;合同期满经综合评定合格后再续签 1 年服务合同,续签服务合同包烧热能单价与当年龙煤长协价联动。 三、其他具体运维要求 4、使用原热源生产一线正式员工数量(庆北40人)不能低于员工数量的50%,运维单位负责市场化用工费用。 5、运维单位须交付项目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合同期满且无履约争议的,由庆北热源在30日内无息返还。 6、运维单位负责热源厂内所有设备、仪表、阀门、配电设备、自供系统、水处理系统的维护、保养、校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支付日常生产服务发生的水费、电费、设备维修费、税费、环保检查、锅炉检测、系统效验、烟气及消防等运维发生的一切费用。但属于热源厂固定资产设备更新的除外。 7、运维单位负责接收热源厂内所有库存维修设备、工具材料、备品备件,随用随补充。每采暖期结束时核对一次库存,直至委托期结束按原规格数量交回庆北热源(需注明质保期及质保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供暖季脱硫、脱硝除用电费用的其他维修成本、运行成本由庆北热源负责,用电费用由运维单位负责。 9、除尘系统的维修、运行维护由运维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 10、热源厂区内的一级网管线和自来水管线维护、维修由运维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 11、运维单位在运营期间要保证现场的环境不受到破坏,需按照庆北热源的管理要求进行。 12、运维单位擅自向第三方转包、分包,庆北热源有权无条件解除锅炉运维服务合同、扣取全部履约保证金,运维单位负责赔偿给庆北热源造成的其它损失。 13、此项目包含夏季检修,合同期内运维单位需按照庆北热源的检修标准,在当年10月10日前完成剩余或全部热源夏季检修任务,确保按时正常的开栓供暖。 14、运维单位的煤炭质量要求、入厂时间必须按照庆北热源规定执行:运维单位所购入煤炭的发热量不能低于4500千卡/千克,严寒期的煤炭发热量不能低于4800千卡/千克。煤炭指标按照:挥发份≥37%,灰份≤25%,粘结性特点<3,硫<0.6%执行。 庆北热源7月份入厂煤量不低于1万吨,8月份入厂煤量不低于2万吨,9月份入厂煤量不低于2万吨,采暖期前庆北热源储煤总量不低于10万吨。 15、运维单位在冬季供暖期间,严寒期需保证锅炉平均出力不低于95%,效率在70—80%的要求运行。 16、运维单位在冬季运行期间需按照热力集团的指定进行外网补水,补水量不大于总循环量的2%时,补水费用由运维单位负责;超出2%的部分,由热力集团负责。 17、运维单位需按照锅炉运行规范标准,保证锅内水质,并进行规范加药调整。 18、运维单位冬季采暖运行期间必须执行热力集团下发的供热函,日供热负荷的偏差不得超过供热函±3%。 19、运维单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负责执行庆北热源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范,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庆北热源厂及锅炉房内一切设备、设施、人员及热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出现安全隐患的,运维单位应在3小时内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因违反安全生产要求造成财产人员损失损害的,包括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损害,由运维单位负责承担违约责任及全部赔偿责任。 20、运维单位因违反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造成造成锅炉人为损坏、设备损坏或设备故障等损失损害的,由运维单位负责维修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21、需保证在项目结束后交付的设备完好率达100%。 22、运维托管期内,凡涉及运维单位与周边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协调等具体问题,庆北热源负责提供联系方及协助运维单位做好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联系工作。 23、运维期内,庆北热源无偿向运维单位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检修场所,并提供相应的办公家具、设备、电话、网络通信。发生的水、电、网络费由运维单位自理。 24、储煤进场2万吨后,庆北热源向运维单位预付热能费500万元;储煤进场4万吨后,预付热能费500万元。9月10日前按进厂煤量500元/吨价格预付热能费,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10月10日前按全部进厂煤量500元/吨价格继续预付热能费,累计预付热能费总额不超5000万元。 庆北热源按月度、按计量表数支付给运维单位热量费用,预付热能费按月抵扣,每月额度不超预付热能费总额的25%。运维单位需每月与庆北热源对接进行热量的确认,双方在热量确认无误后,运维单位开具全额热销售发票进行结算。热计量器具的检定由庆北热源、运维单位共同委托,庆北热源出资检测。 25、庆北热源保证所需供热量不低于153万吉焦。 26、如需要外部热源进行供热时,运维单位需按照热力集团的要求增减供热负荷。外网流量调节需按照热力集团的调度令进行。 27、热力集团对运维单位派遣项目部,负责监督运维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28、对于运维单位所需承担的责任,包括不能按照约定期限、数量、质量组织煤炭进场,日供热负荷不符合供热函的要求,不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夏季检修的,不履行设备运营维护责任,违反操作规程,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等等,由招标人根据运维单位违约行为的性质和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特别是对安全生产、供热安全可能产生的危害或损失损害,按照公平原则,综合采用收取违约金、责令限期改正违约行为、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以及由运维单位赔偿损失等方式,追究对方的责任,并在合同中做出具体约定。 29、本次招标合作服务期限为2年,年度考核(附件2、3)平均分值达到80分以上(不含80分),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下一年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与运维单位的合作形式为“1+1”)。 30、本项目报价不含东城铁路专用线使用。如东城铁路专用线投入使用后,运维单位使用东城铁路专用线,可与热力集团单独协商使用费。 31、运维期内建立健全各项运行数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采暖期结束前与庆北热源交接确认一次,之后移交庆北热源存档。运维单位有权随时查询、借阅。 注:1.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报价明细表”不作为评审内容和依据,特此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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