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驻开发区办缉私分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黄埔海关驻开发区办缉私分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黄埔海关驻开发区办缉私分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3年6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D******

项目名称:黄埔海关驻开发区办缉私分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采购黄埔海关驻开发区办缉私分局办公设备一批。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金额(元)

1

沙发

标准三人位(黑色皮质)205*85*85

4

3000

*****

2

沙发

标准单人位(黑色皮质)103*85*85

8

1500

*****

3

办公桌

160*80*76配侧边柜和活动柜

10

2200

*****

4

办公桌

200*100*76配侧边柜和活动柜

1

3000

3000

5

主席台

130*60*76

2

1000

2000

6

主席台

90*70*76

1

1000

1000

7

会议桌

120*40*75

24

700

*****

8

会议椅

标准

40

500

*****

9

茶几

120*60*45

8

800

6400

10

茶几

60*60*45

10

600

6000

11

高低床

100*200木床(含床垫)

32

1000

*****

12

更衣柜

190*90*50 两门铁质

30

1000

*****

13

会议桌

400*160*76

1

7000

7000

14

热水器

50L扁桶

1

2000

2000

15

档案货架

150*60*200

15

1800

*****

16

衣柜

120*50*180柚木色木质三门

1

1000

1000

17

保密柜

900*420*1850

1

2900

2900

1.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

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交付订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证明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东电子交易平台(详细可查看下载专区的《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意:本项目询价文件只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在线上发售,报价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登陆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远东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有关网上注册、报名相关疑问,可至电(代理机构)陈先生,联系方式:020-********-879。

3.方式:自行下载。

4.售价:¥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询价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3年6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13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http://huangpu.customs.gov.cn/。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穗东海关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27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联系方式:陈先生/020-********转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转879

中华人民共和国穗东海关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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