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医院臭氧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某部医院臭氧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最高 限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1 | 臭氧治疗仪 | 台 | 1 | 38万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武汉市江岸区 | |
2 | 短波治疗仪 | 台 | 1 | 10万元 | |
3 | 低频肝病治疗仪 | 台 | 1 | 10万元 | |
4 | 耳声发射仪 | 台 | 1 | 18万元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3.各设备报价均不得超过其所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4)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
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如投标人为经营
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复印件及完整的(至少包含封面、首页、正文、照片页,如无相应内容必须提供书面说明)注册检验报告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7)报价企业如果为生产企业,须具备生产报价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9日 至 2023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现场获取或网络
方式:(1)现场获取: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网络获取:登录“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进入“电子服务系统”,按照“操作指引”完成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7 号开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7 号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如有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线索请联系王干事,联系时间不限于公示期。
联 系 人:王干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
联系方式:邱 天、肖 飞、程振华、李海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 天、肖 飞、程振华、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