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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智能生产管理平台采购 已审批, 资金来源
为国拨资金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
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404C-FW-GKZB-23-0958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智能生产管理平台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2.1 项目地点:金塔产业园。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0 个月
2.3 服务地点:金塔产业园。
2.4 招标范围:二期工程智能生产管理平台需在中核龙瑞科技有限
公司智能生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简称智能生产管理系统一期的基础之
上进行产线扩容和智能化升级,为生产运行管理提供全周期快捷准确的信
息化支撑,主要包括: 1在智能生产管理系统一期基础上进行产线扩展,使二
期工程能够复用智能生产管理系统一期已有功能 2在智能生产管理系统一期
基础上新增人员培训与考试管理人员授权管理设备运行管理设备能力鉴
定危化品监测平台生产排程管理试剂配制管理物料配送管理异 常工
况管理生产报告管理质量履历管理质量趋势分析辐射防护管理能源
管理领导驾驶舱全面风险管控管理门户系统工艺参数管理工艺工时
管理设备故障反馈故障处理维修作业保养作业点检作业 PDA 数据
传输试剂配制执行三废排放管理工业数据采集升级能耗监测与分析
工业大数据中台升级全厂建模关键重点设备建模沉浸式虚拟工厂三维
可视化功能拓展三维仿真集成等功能 3新增配套硬件操作系统数据
库中间件软件授权安全产品等。
2.4 招标范围
二期工程智能生产管理平台需在中核龙瑞科技有 限公司智能生产管
理平台建设项目简称智能生产管理系统一期的基础之上进行产线扩容
和智能化升级,为生产运行管理提供全周期快捷准确的信息化支撑,主要
包括: 1在智能生产管理系统一期基础上进行产线扩展,使二期工程能够复用
智能生产管理系统一期已有功能 2在智能生产管理系统一期基础上新增人员
培训与考试管理人员授权管理设备运行管理设备能力鉴定危化品监测
平台生产排程管理试剂配制管理物料配送管理异常工况管理生产报
告管理质量履历管理质量趋势分析辐射防护管理能源管理领导驾驶
舱全面风险管 控管理门户系统工艺参数管理工艺工时管理设备故障
反馈故障处理维修作业保养作业点检作业 PDA 数据传输试剂配制
执行三废排放管理工业数据采集升级能耗监测与分析工业大数据中台
升级全厂建模关键重点设备建模沉浸式虚拟工厂三维可视化功能拓
展三维仿真集成等功能 3新增配套硬件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软
件授权安全产品等。
2.5 项目实施地点
甘肃省金塔产业园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0 个月
2.7 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 足以下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
力。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等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
20137 号,国保发 201913 号修订资质甲级或甘肃乙级业务种类:软件开
发或系统集成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国家保密局令 2020 第 1
号资质甲级或乙级业务种类:总体集成或软件开发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0-2022 年。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
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
3.3 信誉要求: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 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近三年 2020 年至今
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记录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4已经列入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处罚清单或受到公司处罚
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
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注: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评标委员会在现场可进一步查询
和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3.4人员要求:配备 至少 2名高级职称人员负责项目整体设计工作,需
提供证书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资料
3.5 其他要求: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 1 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包 1: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智能生产管理平台采购售价 :200.00 元整 ,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 人 (代理机构 )收款银行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木樨地支行
开户单位: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68423456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 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 2023 年 06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2023 年 06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
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
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
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 我要参
与 ,选择要参与的项目 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
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 -供应商服
务 。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
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
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 投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神舟大厦 9 层会议
室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2023 年 07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cnncecp.com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
地址: 金塔产业园
联系人: 梅凌峰
电话: 15293472686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神舟大厦 9 层
联系人: 范志伟
电话: 010-68196150/13401043559
电子邮件: gkjyzjb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 范志伟
电话: 010-68196150/13401043559
电子邮件: gkjyzjb163.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 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
8.2 对于 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
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 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06 月 1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