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烘箱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高温烘箱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高温烘箱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079
专业领域: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受武警部队某部委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高温烘箱”(军选民用装备)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高温烘箱
项目编号:WJ2023WXJTZD3008-1(CECOM-2023-BDJC-0177/03)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含税)(万元) | 总价最高限价 (含税)(万元)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高温烘箱 | ×× | 台 | 3.21 | ××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军检验收,具备交付条件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备注 | 1. 总价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含税)或单价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其谈判响应将被否决。 2.本项目选择1个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须对全部产品进行报价,不完整报价将被否决。 4.如本项目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等原因,须作出调整或取消时,采购方保留对项 目标的数量进行调整或取消的权利,待计划批复后正式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提前开展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须提交样品,数量:1台;供应商未提交样品的,其谈判响应将被否决。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现行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电气机械类产品或烘箱类产品的生产或制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完成拟承担该项目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人员、生产设备、检测设备、配套场地设施(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合同)等;
2.4候选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具备GB/T *****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效力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范围须涵盖电气机械类产品或烘箱类产品的生产或制造,且有效;
注:两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含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2.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候选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近3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截止响应前未被政府或军委装备发展部列入重大、严重失信名单,或未在处罚期内,或未在限制范围内;或未被武警部队批准为限制装备采购领域响应的其他情形;(声明)
(2)候选供应商不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声明)
(3)候选供应商没有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声明)
(4)候选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声明)
(5)候选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问题已完成归零除外)(重大质量问题指超出严重质量问题,危及人身安全、导致或可能导致装备丧失主要功能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声明)
(6)候选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候选供应商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声明)
(7)候选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因经营活动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重大安全事故的判决或败诉记录,没有未履行完毕的判决记录(如已履行完毕,须提供相关证明),候选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8)候选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声明)
2.7候选供应商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
2.11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2.12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得参与谈判。
(2)特定资格要求
2.13候选供应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关材料:
(1)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具备装备承制资格且范围涵盖竞争性谈判同类产品的生产或制造(正本与副本复印件);
(2)若不具备武器装备承制资格或承制资格范围不涵盖竞争性谈判同类产品的生产或制造,须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60日内完成装备承制单位注册或装备承制资格扩项,若在成交通知书发出60日内仍未完成,则取消该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按照谈判过程中确定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名顺序依次顺延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因提前开展工作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14候选供应商自有资金(含银行账户账面资金和银行授信剩余额度)须能够满足成交总金额(采购标的数量×候选供应商报价单价)的30%(含)以上。中央企业可提供财务公司、资金中心等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出具的账户账面资金证明,与银行证明具有同等效力;军队单位、科研机构等以事业经费拨款为主的单位,若无法出具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说明;
注:1、若候选供应商具备武器装备承制资格,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原件带到评审现场以备审查,评审时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退回。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带到评审现场以备审查,评审时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退回。
3、对于《武器装备试验机构清单》相关信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候选供应商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查询: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查询申请,递交保密承诺书后,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查询(可记录,不允许拍照、拷贝)。②具备相关保密资质的单位,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内网)试验鉴定栏目中查询。
4、供应商请仔细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认证内容、有效期限、适用范围等有效信息。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按照如下要求领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 发售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5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 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14层)标书发售处;
◆ 购买文件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10-********;
◆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具体流程:
(1)第一步:线上注册,下单付款
具体购买流程如下:登录(https://www.cec-ec.com.cn)-注册并审批通过(新用户)-采购管理-购买文件-输入项目编号-填写购买信息-选择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推荐网上支付,支付宝扫码即可;如对公汇款请选择支付方式为电汇)-提交。
(2)第二步:携带材料,线下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领取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保密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请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领取,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营业执照或同类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④供应商提供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声明,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⑤申购文件声明(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说明:现场审核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对符合要求的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能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领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所提交的资料仅作为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依据,凡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谈判时是否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以响应文件中提交的资料为准,由谈判小组判定。
四、响应文件及样品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7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延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兴海一街与博兴六路交叉口北150米中电亦庄基地指定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注: 中电亦庄基地入口为园区东门。
4.3递交方式
指定专人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4.4谈判时间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5谈判地点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4.6响应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4.7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文件递交地点递交样品,样品须密封完好,未按要求提交样品的将作为响应无效处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weain.mil.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警部队某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
联系人:王参谋
电话:010-********
采购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14层)
联系人:赵经理、丁经理、刘经理、张经理
电话:131*****106、195*****373、010-********/7581/7590
邮箱:zhaowenshuo@ce-com.cn
保证金、标书款、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号:344*****5868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响应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询问、质疑、投诉
询问、质疑签收单位: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丁经理、刘经理、张经理
电话:131*****106、195*****373、010-********/7581/7590
受理单位:武警部队某部
联系人:王参谋
电话:010-********
投诉部门:武警部队某部
联系人:高干事
联系方式: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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