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凯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凯江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江县凯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凯江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镇级各股室,辖区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凯江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江县凯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凯江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德阳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和《中江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地落实,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中江县实施办法,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镇级有关股室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全面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张小江和党委副书记、镇长段开意为组长,各副镇长为副组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凯江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统筹推进凯江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坚持全区域、全行业、全领域覆盖,各社区(村)、镇级各股室和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的方式,对标自查、属地排查、行业检查、综合督查同步实施、一体推进。

(一)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6月底前)。各社区(村)、镇级各股室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中江县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中涉及生产经营单位中的3项具体攻坚措施,对照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主体责任和责任清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辨识评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安全风险,及时做好安全隐患及“三违”行为的自查自改自报,完善工作台账,实现问题隐患闭环管理。

(二)综合检查阶段和联动督查阶段(7月至11月)。按照“属地为主”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各社区(村)、镇级各股室组织开展综合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和其他行业的重点企业要实行全覆盖检查,其他行业领域检查覆盖率不低于20%。要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及违法行为,迅速督促落实整改,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步建立综合检查台账和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确保工作完整闭环。

各社区(村)和镇级各股室要加强联动检查,积极争取、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开展联动督导工作,突出重点,突出实效。对照综合检查台账、隐患排查整治台账中的问题隐患,全覆盖开展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真正“归零”。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各社区(村)和镇级各股室要认真梳理总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形成的工作经验和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问题隐患原因,深层次查找问题症结所在,形成突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

四、整治内容

各社区(村)、镇级各股室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分析安全风险,汛期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自然灾害风险,突出汛期安全防范,提前制定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地质灾害防御,严格执行“三个避让”刚性要求,明确各行业领域的整治重点,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一)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重视和不重视、认真抓和不认真抓大不一样,企业“第一责任人”是决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少数”。突出抓好以下10项工作:

1.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研究部署本次专项行动,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对自查中不能确定是否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提请相关行业部门进行研判;

(2)组织制定企业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及时汲取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岗位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清单;

(2)要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原则,根据企业、岗位自身可能存在的特殊风险、特殊隐患、特殊问题和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制定个性清单,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各层级、各环节、各工序。

3.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4.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建立本企业安全管理考核、奖惩、监督以及内部举报奖励等相关机制,责任落实情况应当与本企业安全生产奖惩措施挂钩;对于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应当予以奖励;对于弄虚作假、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超出责任制考核标准要求的,给予严惩。

(2)持续推行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落实落细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常态化分析查找、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点,督促企业职工绷紧安全弦,压实企业车间、班组安全生产责任。

5.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针对动火、受限空间、吊装、临时用电、盲板抽堵、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汲取省内外违规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

(2)严格履行动火等危险作业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3)组织对作业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严禁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设施设备;

(4)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5)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动火等危险作业风险分析、依规检测检验、清理作业现场、检查应急装备和救援器材,确保动火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6.组织对分包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分包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2)分包外包外租不得代替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7.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全体员工,对自然灾害、生产工艺、生产安全系统、厂区厂房、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摸清找准本单位重大风险,有针对性的制定管控措施,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风险台账;

(2)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公告内容包括危险(有害)因素、事故类型、后果、影响范围、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方式、措施落实责任人、报告电话等内容,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2)至少组织全体员工开展1次专题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严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

(4)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要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9.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健全完善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是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2)开展应急演练总结评估工作,认真总结梳理应急演练中的经验做法和短板不足,不断规范处置流程、强化应急准备,持续完善优化应急预案,使其科学、高效、管用。

10.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本单位是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是否足额提取并使用到位、是否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是否依法投保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有无继续使用应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施设备等问题,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二)社区(村)和镇级各股室

在全镇范围内,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燃气、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工贸行业、防溺水、食品药品、学校等行业领域。

1.燃气安全方面。严格落实罐装液化石油气和管道燃气等可燃气体安全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罐装液化石油气和燃气管网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加强钢瓶瓶体和减压阀检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钢瓶和减压阀要立即淘汰,防止发生燃气泄漏和爆炸事故。按照港华燃气公司提供的燃气安全隐患名单督促辖区相关燃气用户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发放温馨提示,跟进整改进度,及时消除燃气设备设施隐患。

2.有限空间作业方面。督促落实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对应知应会内容的知行合一。督促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3.危险化学品方面。强化对液氯、液氨、剧毒溶剂等危化品的源头管控,全面落实防火、防爆、防冻、防静电、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全面规范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江河附近、低洼厂房储存仓库落实防雨、防洪、防雷电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烧。

4.道路交通方面。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加大对车辆动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酒后驾车、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针对各类运输车辆特点,对驾驶员进行安全专题教育,提高驾驶员应急避险能力,密切关注驾驶员身体、心理健康状况。认真做好临水临崖、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的巡查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公路沿线地灾隐患的监控防范,防止因塌方、滑坡造成重大险情。

5.烟花爆竹安全方面。加强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店的安全监管,坚决整治违法违规行为顽瘴痼疾,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管控,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监管执法,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有序退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风险管控,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平稳有序消化现有库存。

6.消防安全方面。各社区(村)要聚焦医院、敬老院、学校、老旧小区、大型商超、高层建筑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以及其他“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扎实开展全覆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开展“三清三关”行动(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切实把安全风险摸清抓准,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及时发现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要结合当前时期的消防安全形势,充分利用微信群等渠道宣传火灾防控知识,定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火灾事故典型案例、各类场所火灾风险点等信息,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教育,提醒广大群众注意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安全,学习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逃生技能,排查辖区堆放大量杂物易引起火灾的住户、点位,发放告知书,督促责任人做好杂物清理工作,及时消除隐患,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特种设备方面。强化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化工、公共聚集场所、工贸、燃气等“四大重点领域”安全隐患集中攻坚行动。紧盯危险化学品企业,医院、学校、大型商业综合体、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公共聚集场所,以及工贸和燃气,推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法定检验率100%。

8.建筑施工方面。加强房屋和市政工程、道路施工、水利工程建设工地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专用车辆、起重机械、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认真落实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火灾、触电、倒塌等措施,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遭遇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严密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起重吊装、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撤离人员和停止相关作业。

9.工贸行业方面。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外,重点围绕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粉尘涉爆(6 项)等重点内容,着力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机构缺失、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应急演练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紧盯涉易燃易爆粉尘场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场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

10.防溺水方面。汛期将至,加强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可能发生溺水事件的河道、水库、塘堰等区域,设立醒目警示标识,充分发挥河长作用,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涉水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安全检查,在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深基坑、导流设施等隐患定期检查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同时督促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加强施工作业人员防溺水相关工作。利用“中国水周”和安全课堂等重要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

11.食品安全方面。各社区(村)认真按照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履行自身职责,对全镇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仓储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严格督查。重点检查超市、酒店、农贸市场、农村坝坝宴等场所的食品安全,检查是否持有相关营业执照,是否违法经营,检查餐饮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严查农贸市场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使用液化气的情况。各社区(村)要加强农村家庭宴席的管理,凡涉及集体用餐场所禁止加工食用野生菌、发芽土豆、未熟扁豆等,最大限度地减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社区(村)食品包保干部及时开展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督导工作。上传系统的督导证明材料必须为现场打卡照片(只有一个人去督导的,可以请别人拍照或者入镜自拍都可),且人物、场景务必要与该项工作匹配;二季度的督导工作禁止使用店面照片、店内照片等替代。

12.校园安全方面。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落实责任措施,强化风险防控,推动校园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和学生安全“闭环管理”。紧盯校舍及附属设施建筑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师生心理健康安全、教学设备设施(实验室)安全、消防(电、气)安全、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汛期安全等,同时强化对民办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村教学点和村办幼儿园等薄弱学校(园)的安全监管,全面彻底的进行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师生及家长的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13.水电站安全方面。深刻吸取甘孜州丹巴县关州水电站“1·12”透水事故教训,对水电站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体系、检修运维、安全管理、防汛安全等方面进行深入检查,重点检查运行时间较长的“小、旧、散、弱、乱”水电站以及运行中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包括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情况,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度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治理情况,应急管理体系建立情况,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情况等。

14.自建房安全整治方面。各社区(村)对辖区范围自建房数据进行“回头看”核查,全面摸清核实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是否用作经营、是否加层等),开展自建房安全宣传和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对前期已鉴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定期核查是否存在继续经营、住人等问题。

五、重点工作

各社区(村)、镇级各股室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中江县实施办法,将以下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并坚持不懈抓好落实。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中江县实施办法,逐条对照狠抓落实。

2.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社区(村)、镇级各股室、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健全完善领导责任清单、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清单以及企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照单履责、按单办事,及时培训使用清单制信息化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要加强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严格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推进整改落实。

3.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社区(村)、镇级各股室、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部署开展《中江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回头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组织专业力量全面排查、有效管控,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治理,严格落实《德阳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试行)》,对重大隐患一律报送县安办实行挂牌督办。

4.落实风险研判管控。各社区(村)、镇级各股室要适时组织专题会商研判重大风险,把辖区内或行业领域内重点企业、重点工艺、重点环节等涉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重大群死群伤事故的最紧迫风险排查出来,动态更新风险管控台账。要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监督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5.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社区(村)、镇级各股室、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五进”等活动,采取召开党员大会、专题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定期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和应急救援技能。

6.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社区(村)、镇级各股室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储备更新应急救援物资准备,全面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在应急状态时能第一时间高效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行动是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社区(村)、镇级各股室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结合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切实摸清底数、健全台账、定实措施、落实责任,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联片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原则,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要通过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带队开展安全大检查,认真研究解决辖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检查。镇安办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

(三)加强安全检查。联片领导和联社区(村)干部加入所联的社区(村)进行安全检查,镇安办将对各社区(村)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并由镇纪委对各社区(村)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对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安全检查。

各检查组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期间,发现隐患应及时填报,形成台账,必要时向镇安办反馈相关情况,如隐患较大且无法立即整改,务必做到先停产停业,再报行业主管部门,在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责令相关负责人限期整改,形成工作闭环。

(四)加强信息报送,准确反映工作。各社区(村)、镇级各部门每个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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