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水利局关于《辉县市黄水河年采砂规划》的公示
辉县市水利局关于《辉县市黄水河年采砂规划》的公示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石门河砂石资源,按照《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河南省水利勘测有限公司编制了《辉县市黄水河(2023-2025年)采砂规划》,2023年6月5日,新乡市水利局对《辉县市黄水河(2023-2025年)采砂规划》进行了批复,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黄水河规划采砂范围:龙王庙桥至东干渠渡槽段,长6.785km
2、规划可采砂总量为101.38万m3,规划期为3年(2023-2025年)。
3、规划禁采区:(1)、桩号0+000~桩号1+386河段为禁采区; (2)、桩号2+723~桩号3+093河段为禁采区;(3)、桩号4+143~桩号 4+262 河段为禁采区;(4)、桩号6+381~桩号6+785河段为禁采区;(5)、全河段左右岸坡坡脚河道内
4、本次规划确定可采区的禁采期为6月15日至8月20日,
5、可开采区作业方式为旱采,开采机具有挖掘机、铲车、运输车辆等,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砂石堆放和加工,应做到采运结合、随采随运,采料及时运至砂石加工厂。采用边开采边修复方式进行,采挖过程中及时对河岸进行加固、修复河床,恢复生态,保证河流通畅、防洪安全。
辉县市水利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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