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炼铁系统及其公辅区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炼铁系统及其公辅区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炼铁系统及其公辅区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编号:2340ST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炼铁系统及其公辅区域EPC总承包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1】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以及河钢集团“十三五”规划,河钢集团通过唐钢退城搬迁,产能减量置换转移的方式,拟在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内建设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其中高炉炼铁工序配置1座3200m3高炉,合计年产铁水246万吨。 项目名称: 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炼铁系统及其公辅区域EPC总承包工程。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对标段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集成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0至2023-06-2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0 09:00,地点为唐山白玉兰商务酒店(大学西道5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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