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溪建阳段生态巡护绿道和流域周边生态修复项目
崇阳溪建阳段生态巡护绿道和流域周边生态修复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阳溪建阳段生态巡护绿道和流域周边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科批(2023)17号、潭发科批(2023)13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福星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崇阳溪建阳段生态巡护绿道从京合高速崇阳溪大桥至山尾路连接建阳城市绿道,路段约 12.1K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崇阳溪建阳段生态巡护绿道和流域周边生态修复项目(一期)施工内容包含园林绿化、园林景观工程、道路工程、桥梁、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海绵专篇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依据《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规定:招标控制价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可以设置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3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竣工验收;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 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2007)合格标准、《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据(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本项目不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做资格要求。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0日 00:00:00至2023年7月17日 08:3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np.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00之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城区支行,帐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福星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帐号:139*****0400*****。②银行保函形式:a.依据闽建筑[2015]29号文和南建筑(2019)2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b.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上述所称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重要提示: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若为分理处或储蓄所的,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附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该储蓄所、分理处总行出具的证明该分理处、储蓄所具有开保函资格的证明文件,否则该银行保函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判定,请各投标单位注意!。c.投标人应提交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应符合以下要求:依据闽建筑(2020)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下列事项作为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及保函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格式详见附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d. 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应当不予退还。所涉及的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招标人按照投标保函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金融机构不配合招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级招投标监督部门应予以曝光并将信息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无须补足,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④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17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福星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269号建发金座22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0*****558,传真:/
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883号建发悦城金座1705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151*****678,传真:/
联系人:潘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林业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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