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支队农场土地招租招标公告
消防支队农场土地招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595E5G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农场土地招租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农场土地招租项目;
2.2招标范围:面积31132㎡;
2.3地点:长吉北线1.5公里处;
2.4租赁期限:本次招租的土地租赁期为4年
2.5费用承担:房屋水电费、维修、营业税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2.6房产租费计算方式:经营期内第一年租金为固定总价,以后每一年租金应在上一年租金总额的基础上,按年递增率5%固定递增;
2.7交租方式:承租方交租的方式为上打租,即每提前半个月缴纳下一年的房租。
2.8租赁土地使用要求:(1)承租方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后,可以在租赁期内建筑临时用房,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2)承租期满后,如承租方不再续约,承租方所建临时用房需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承租人未按时拆除临时用房。租赁期满后视为承租方自行放弃临时用房的所有权力。临时用房归出租方所有和处置。
2.9土地使用保证金:(1)承租方签订承租合同后,应由承租方交纳土地使用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保证在租赁期内对承租的土地妥善使用,如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2)承租方到期后,如不再续约,对使用的土地未造成损坏,出租方则在租赁期满后七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土地使用保证金。
2.10不可抗拒因素:出租方因非军事需要或体制改革等不可抗拒因素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当在出租方通知解除房屋合同到期日前将所承租的房屋完整无损的交还给出租方,出租方收到房屋后,除无息退还承租方剩余租赁日期的房屋租金外,不需对承租方作出任何其他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负责任何经济损失的补偿;
2.11满足部队营房出租管理规定: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依法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武吉消总字【2013】88文第十七条规定,本次招租的房产“主要用于办公、商业、餐饮以及科研、文化、福利等事业,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有损部队形象以及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经营项目”;
3.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筹资能力,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意识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3.5不允许任何单位对本次招标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3.6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条例,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6万元投标保证金。
4.投标单位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6日到2015年10月22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层)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经办人身份证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汇入下列账户: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西环城路支行
帐 号:4200 0133 1900 0001 470
(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款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9日上午9:00,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层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张聪
联系电话: ****-********
招标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层402室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祁晓辉 韩亚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ZZJL89302155@126.COM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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