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屯村等四个村农村土地整理招标公告
新屯村等四个村农村土地整理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150094 建筑工程|
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大洼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委托,为盘锦市大洼县平安镇新屯村等四个村农村土地整理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锦市大洼县平安镇新屯村等四个村农村土地整理项目(二次招标)
2. 招标人:大洼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3. 项目地点:大洼县平安镇哈巴村、曹蔡村、新屯村和新鑫村
4. 资金来源:省级新增费
5. 计划工期:从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365天)
6. 招标范围: 项目规划设计中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分项工程
7. 质量标准:达到土地整理行业标准和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8.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计划投资含设备购置费)
三标段: 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等工程(计划投资:169.26万元);
六标段: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等工程(计划投资:174.40万元);
七标段: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等工程(计划投资:169.26万元)。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报名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含)以上辽宁省企业信誉报告并在一年内有效。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要求:
1. 投标报名时间:自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0日,每天8:00-16:00(北京时间)
2. 报名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6号,格林自由成B座12楼1207室
由投标人企业法人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和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报告、法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以上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到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格复核。企业法人现场签定法人承诺书和法人诚信证明,承担拟投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检查员等项目班子成员本人持证到场。(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至少缴纳连续3个月的劳动保险缴纳凭证及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序列号。)、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0日,每天8:00-16:00 (北京时间)
2)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6号,格林自由成B座12楼1207室
4.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不包括其它相关资料费),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06日09:00(北京时间)。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三标段:叁万肆仟元整;六标段:叁万伍仟元整;七标段:叁万肆仟元整;(交至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洼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县
联系人: 常亮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6号,格林自由成B座12楼1207室
联系人:郭姝妤
电 话:***-********
传 真:***-********
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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