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专网分保设备招标公告
检察专网分保设备招标公告
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思南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对思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专网分保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思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专网分保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GJ谈判【2015】-17号 三、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鲜章); 2、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函”(复印件两月内有效);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鲜章); 4、国家秘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贵州省外公司须甲级)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鲜章); 5、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鲜章)。 注:1、须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专网保护建设项目中资质审查入围的供应商方有资格参与该项目的报名(具体以黔检办发【2013】17号公布的名单为准;2、供应商以上资质谈判现场必须提供原件! 五、谈判会相关说明 (一)公告时间:2015年10月16日-10月22日 (二)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6日-10月22日 (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文件发售地点: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份(售后不退)。 (四)谈判地点: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谈判时间:2015年10月23日(周二)15:30。 六、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整(谈判会现场须提供保证金凭据)。谈判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无息退还。 保证金可以电汇、汇票、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 (二) 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农发行思南支行 账户名称: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3 522225 001 00000 139311 七、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交通知书”与思南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合同,正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中标供应商将合同原件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八、付款方式:供应商按期供货,并将设备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报告及相关手续到政府采购办办理项目支付款项。 九、联系人: 县交易中心:文 坤 电话:****-******* 采购单位: 陈茂萍 电话:138*****796 注:1、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以上时间包括节假日。 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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