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园基础设施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园基础设施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园基础设施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园基础设施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园基础设施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

1.2采购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5采购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实现投资良性循环,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资金周转效率,强化公司轻资产运营能力,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产业园类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现选聘基金管理人担任本项目申报发行的服务机构。预计本次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规模为10-20亿元,最终以实际发行结果为准。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负责本次项目申报和发行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及《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54 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完成的工作。包括不限于:

(1)选聘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及其他中介机构

负责选聘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为本项目提供专项计划管理服务;负责选聘包括但不限于有相关资质和市场经验的财务顾问(如有)、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对其资质进行审核,经采购人同意后聘用。

(2)申报材料编制、申报及上市发售服务

1)组织及协调财务顾问(如有)、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相关交易主体和基础资产全面的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及其他所需必要文件;协调各中介机构的工作进度、督促各中介机构按确定的时间进度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2)负责编制具备可行性的项目申报发行方案,负责开展项目申报、审批沟通、发行定价等方案拟定等工作,确保发行方案能够按发行计划实施推进。

3)负责撰写和审核发行材料并向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单位报批、申报并获取公募基金发行资格。

4)为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发行提供询价、定价、推介、路演等上市发售服务。

(3)存续期管理服务

公募基金成功发行上市交易后,对公募基金提供存续期管理服务,履行项目运营管理职责和信息披露义务等。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谈判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2.3服务期限: 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2.4服务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发行阶段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基础设施REITs成功发行即为合格);存续期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行业监管部门相关政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具有不少于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①已在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或②尚未成功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但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申报处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阶段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1.取得基金从业资格;2.具备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申报经验(申报经验指参与申报的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已在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或②尚未成功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但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申报处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阶段);3.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4.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且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保险等行业的监管部门以及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第3、第4项提供承诺)

其他人员要求: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3.1.7其他要求:1)供应商需为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子公司或公募基金管理公司。(2)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在谈判采购活动期间或履约期间,如遇有相应的政策调整或禁止性限令的,本项目终止,潜在缔约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3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提供的数据、材料及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中选人有泄密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4)如发现中选人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仅选聘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负责组建或聘用其他中介服务团队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4、谈判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620日至20236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谈判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谈判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谈判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谈判采购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62909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6.1谈判开始时间:20236291000分。

6.2谈判地点: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

6.3特别提醒:本项目供应商除须在“电子采购平台”提交响应文件,还需派供应商代表对方案进行讲解和参加谈判会议。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需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需持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hbslft.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8、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

联 系 人: 董薏

电 话: 02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 李海娇

电 话: 027-********

2023619

,武汉

标签: 基础设施 产业园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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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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