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号吊车安全隐患整改招标公告
3-1号吊车安全隐患整改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3-1号吊车安全隐患整改(PGGFZBGGZHD230*****166)招标人为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装备部设备管理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3-1号吊车安全隐患整改
2.3招标范围及图纸:(1)保护性拆除原有卷扬起升机构、大车走行机构、小车走行机构。
(2)除小车架利旧外,更新卷扬起升机构卷筒组、减速器、钢丝绳、制动器等零部件;更新大车走行机构主被动车轮、传动轴、减速器、制动器、缓冲器等零部件;更新小车走行机构减速器、传动轴、制动器、主被动车轮、缓冲器等零部件。
(3)更换小车轨道(38kg/m钢轨) 。
(4)更换全车梯子、安全栏杆(不低于1.2m)、走台板(3mm花纹钢板)。
(5)2个端梁变形及开裂处理,吊车大梁拱度值和旁弯值检测处理。
(6)加宽主梁走台板至适应放置新制电控室的宽度,电控室内设置工业空调1套。
(7)更新司机室1个,司机室内配置:工业空调1套,轿车座椅1个,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支架1个,警报器1个。
(8)全车防腐处理,整体外表桔红色。
(9)更换全车电缆。
(10)更换保磁装置1套(与金属制品公司现有保磁装置元器件具有互换性)及电缆卷筒。
(11)更换大车走行电机2台、小车走行电机1台、卷扬起升机构电机1台,电机改为变频控制电机。
(12)更换全车电阻。
(13)更换全车电缆滑车及滑车轨道。
(14)更换全车限位开关及应答装置。
等等。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近3年吊车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份(合同、对应发票或交工验收凭证复印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能力要求:(1)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桥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 (2)具有特种设备桥式起重机安装、改造、维修桥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投标方提供承诺书,承诺在质保期内须48小时内派遣专业维护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故障;上传营业执照。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9日23时45分至2023年06月28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8日08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 招标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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