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永丰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丰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永丰县机关事务中心本级 | ||
行政区域 | 永丰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20日 01: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7月13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13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319 | ||
采购单位 | 永丰县机关事务中心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丰县行政中心大楼一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3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919 |
永丰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永丰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ZC2023-04
项目名称:永丰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3F********* | 永丰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或三证合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格式9-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银行纳税转账凭证、免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2)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发票、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交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提供任一种均可;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格式9-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要求预留项目预算金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占比不低于60%),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可不分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应占到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占到合同总金额的24%),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注: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参与投标(合同分包时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8:00 至 2023年07月13日 09: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1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丰县机关事务中心本级
地址:永丰县行政中心大楼一楼
联系方式:138*****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150*****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319
标签: 大楼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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