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左贡县中林卡种青村油菜花基地至种青村公路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昌都市左贡县中林卡种青村油菜花基地至种青村公路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昌都市左贡县中林卡种青村油菜花基地至种青村公路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市左贡县中林卡种青村油菜花基地至种青村公路工程监理已由昌都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昌都市左贡县中林卡种青村油菜花基地至种青村公路工程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昌市交(2023)93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左贡县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自车购税“奖补资金”90%、市级财政配套资金5%、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左贡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昌都市左贡县中林卡种青村油菜花基地至种青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藏昌都市左贡县境内。

2.2规模:昌都市左贡县中林卡种青村油菜花基地至种青村公路工程,路线起点位于种青村油菜花基地,终点止于种青村路线全长21.864Km。全线路基宽度采用4.5米,路面宽度采用3.5米。其中一标段起点位于种青村油菜花基地,终点止于种青村,路线长11Km。二标段起点位于种青村油菜花基地,终点止于种青村,路线长10.864Km。项目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15公里/小时。全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I级标准。

2.3标段划分: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拟委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述人员应附身份证、资格证、职称证及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社保证明必需有社保管理部门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社保),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0日00时00分至2023年06月25日00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将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但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1日10时4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7.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9.其它事项

9.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本项目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

9.3本项目执行(人社部发〔2021〕5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左贡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瓴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都市卡若区普安家园6栋

联 系 人:杨工

电话:191*****709

西藏瓴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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