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2023年石山农场茶叶提质改造抹茶生产线二期和抹茶产业研学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广南县2023年石山农场茶叶提质改造抹茶生产线二期和抹茶产业研学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南县2023年石山农场茶叶提质改造抹茶生产线(二期)和抹茶产业研学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复〔2023〕89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宝武集团定点帮扶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南县石山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锦洲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生产厂房改造600㎡,改造完善墙面、地面、顶面、设备安装基础工程、水、电、场平硬化等基础设施;完善石山抹茶生产线基础设施和改造团山堡、宜将大队研学教学基地厂房。其中:石山茶厂配套完善生产车间相应设施设备;团山堡大队在原文化体验园基础上,改造研学教学数字化多媒体教室、改造升级抹茶文化主题展厅、改造完善抹茶工艺展厅及相关配套设施;同时,改造宜将大队厂房厂区及相关配套设施。(以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2.2项目建设地点:广南县石山农场石山茶厂、团山堡和宜将大队;

2.3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2.4资金来源:中国宝武集团定点帮扶资金;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内容

广南县2023年石山农场茶叶提质改造抹茶生产线(二期)和抹茶产业研学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

GC532*****230**********

石山农场实施抹茶工厂建设。生产厂房改造600㎡,改造完善墙面、地面、顶面、设备安装基础工程、水、电、场平硬化等基础设施。(以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广南县2023年石山农场茶叶提质改造抹茶生产线(二期)和抹茶产业研学基地建设项目二标段

GC532*****230**********

完善石山抹茶生产线基础设施和改造团山堡、宜将大队研学教学基地厂房。其中:石山茶厂配套完善生产车间相应设施设备;团山堡大队在原文化体验园基础上,改造研学教学数字化多媒体教室、改造升级抹茶文化主题展厅、改造完善抹茶工艺展厅及相关配套设施。同时,改造宜将大队厂房厂区及相关配套设施。(以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交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注:如拟投单位成立未满一年,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2023年以来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须提供验资报告或提供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或待建项目(附无在建或待建承诺书),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只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关说明;根据云政发〔2015〕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须交建设单位压证施工;

3.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持证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附无在建或待建承诺书),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只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关说明;

3.5拟派的施工主要人员要求:按《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DBJ53/T-69-2014)要求足额配备现场施工专业(管理)人员,且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只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关说明;

3.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附相关承诺书);

②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③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出具公司声明);

④投标人近三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文件《关于请衔接相关单位统一查询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记录事项的紧急通知》(云劳监局〔2018〕7号)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查询投标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信用记录信息,若查询到投标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⑤拒绝被政府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当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并在该系统内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上述信息进行查询,若查询到投标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文件做否决处理;

⑥投标人对上传的公司电子证照、人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

3.7其他要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附相关承诺。

4.网上确认投标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6月28日,每日09:00至17:00,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点击“投标方”选择对应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潜在投标人在线确认前,需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服务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如果之前在云南省境内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

注: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0日10:00;

5.2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5.4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格式为:*.BTBJ),如有视频图纸文件格式为*.BTBT(图纸文件)、*BTBY(视频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5.5该项目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5.6该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方式参与投标。采用网上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应熟练掌握网上远程解密操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代理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三次,每次5分钟。)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后果自负。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的,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操作指南可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南”栏目内下载。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保证金: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投标人)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可自愿、择优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办理,电话:400-9618-998,QQ:**********;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

为响应《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 2023 〕 397号)文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一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00元)。

投标保证金不收(受)现金,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3年07月10日10:00前按要求汇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二)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行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6232 8139 2000 0899 640;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6232 8139 2000 0899 665。

联系人:李花

联系电话:0876-*******

(三)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①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②保证金转账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③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④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⑤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2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7、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南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南县石山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南县坝美镇石山农场

联系人:徐正学

联系电话:150*****08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锦洲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华泓国际鞋服城二期20-8号

联系人:杨娟

联系电话:193*****7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质改造 基地建设 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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