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生陵园保洁物业管理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公告
永生陵园保洁物业管理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公告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代理机构)受南通瑞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以下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生陵园保洁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ZCG******* 三、项目需求:见第三部分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15万元 五、响应相关信息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外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活动,一经发现,取消相应资格;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 4、具有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5、具有主管部门审定和颁发的物业管理服务资质三级(含)及以上;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竞谈文件第七部分中“资格审查材料”。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视情公布在港闸区政府采购网。 (二)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提交,不接受以其他方式提供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与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给采购代表查验收缴,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45天内继续有效:谈判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瑞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用途为谈判保证金;汇款人为谈判单位名称。(开户人:南通瑞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港闸支行;账号:****************72543)(谈判保证金不得密封在谈判响应文件内)未按规定时间、数额、规定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人,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 未中标单位谈判保证金当场退还,成交人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该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定后1年。 (四)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委托代理机构发出的为谈判文件,供应商相应的为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响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2日14时00分。 2.竞谈地点:港闸区江海大道696号和丰大厦B幢1楼港闸便民服务中心2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单位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 4.公管办联系人: 丁丽丽 联系电话:******** 5.监督联系人: 黄女士 联系电话:******** 6.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 联 系 人:姜贲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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