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溪湖区“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咨询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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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溪湖区“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咨询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溪湖区“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咨询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7日13点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至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BXZB*****
项目名称:溪湖区“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咨询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元
采购需求:根据采购方要求对溪湖区工业发展规划实施编制,并完成编制任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研究并通过采购方评审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0日至 2023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仅支持公对公转账(账号:061*****04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3各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1、接收质疑函方式:提交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明(含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法人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民主路59号
联系人: 韩笑
联系方式: 138*****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9号环宇世纪星城c座1504
项目联系人:刘睿
电话:13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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