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周转宿舍、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平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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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江津区交易中心)根据江津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对重庆市江津第四中学校初中部整体迁建工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实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 (不含暂三级)并且有独立法人资格; 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市外企业已进行入渝备案登记。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谈判文件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9日 (二)谈判文件发布媒介: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江津区交易中心网 (三)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年10月 28 日14:00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 28 日14:20 (五)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2015年10月 28 日14:30 (七)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使用现金进账。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1、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开户行及账号(以下任意银行均可) (1)重庆三峡银行江津支行 帐号:**************** (2)建行江津支行营业部 帐号:****************2728 (三)请在用途栏注明: ********291 和平周转房 (四)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5年10月 22日12时(以银行日戳为准)。 (五)投标人应于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鲜章)提交给交易中心财务科,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六、有关规定 1、本谈判文件没有在谈判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投标人的第一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不作二次报价。 2、超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本项目标书费:500元,投标现场交易中心财务科交纳(可刷卡),未交纳标书费的,其投标无效。 4、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完全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 5、对谈判文件内容的质疑,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2 日17时。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目可下载政府采购质疑书格式。未书面递交或逾期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质疑联系电话:023—********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毛利敏 邮 编:402260 电 话:(023)******** 传 真:(023)******** 地 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二)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和平小学校 联系人:饶建福 电 话:139*****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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