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玻璃幕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YCYG-SG-*******)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烟草公司上高分公司委托,就其“玻璃幕墙改造工程项目”择优选择中标人,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报名。一、项目概况1、招标编号:YCYG-SG-*******2、项目名称:宜春市烟草公司上高分公司玻璃幕墙改造工程项目;3、招标内容:玻璃幕墙工程项目;4、项目地点:宜春市烟草公司上高分公司指定地点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项目名称 面积 单位 采购预算 技术规格及要求
玻璃幕墙改造工程项目 260 平方 12.7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原件备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8)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9)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10)建造师、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五大员上岗证书; (12)上高县外来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本企业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材料;(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有意向的合格投标单位可从2015年10月16日起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从2015年10月16日至11月4日,每日0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在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五大员上岗证书;上高县外来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本企业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五、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6)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7)建造师、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五大员上岗证书;(9)上高县外来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本企业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验后予以归还。投标人必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六、投标保证金:1300元。开标前3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帐号: 开 户 名: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春金城支行
账 号:1932 1589 0443 七、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6日10:00(北京时间)。八、采购单位:宜春市烟草公司上高分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高县朝阳南路7号 联 系 人: 付小姐 电 话:****-*******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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